近日,河南省洛陽市瀍河區人民法院白馬寺人民法庭秉持“立審執一體化”辦案理念,將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衍生的兩起關聯案件統籌并案、聯動調處,促成當事人當庭握手言和、賠償款項當場足額兌付,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矛盾糾紛一攬子徹底化解。
基本案情
司某與李某騎車相撞,經交管部門認定,這起非機動車相撞事故雙方當事人負同等責任。年逾六旬的司某因傷勢較重,率先訴至法院并申請財產保全,李某隨后也提起立案訴訟。
承辦法官研究案情發現,此次事故當事人雙方均受傷,司某所申請保全實際金額僅數千元,與其治療花費及康復所需費用相去甚遠,李某的家庭經濟條件亦不富裕,且案件審理中,司某為明確賠償依據,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及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三期”鑒定;李某也因自身受傷,同樣提出“三期”鑒定申請。承辦法官綜合研判認為:雙方車輛均未購買保險,若啟動鑒定,勢必會增加鑒定費用、延宕審限,加重雙方的經濟與時間負擔。鑒于李某的經濟狀況,后續也容易陷入“判決易,執行難”的困境,難以實現實質正義。承辦法官遂采用兩案合并審理、一體調處的解紛策略,秉持依法調解、靠前化解、實質解紛的原則,運用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思路,將矛盾化解關口前移,在司法鑒定質證后,移送鑒定機構啟動鑒定之前精準介入調解。
法官結合病歷診斷,雙方質證意見,客觀評析雙方傷情,專業預判傷殘構成概率,耐心釋明事故責任劃分、鑒定程序利弊、訴訟風險及法律后果;同時組織雙方代理律師共同會商,明晰賠償項目和標準,結合保全現狀、傷情損失、后續治療情況、家庭實際困難、履行能力等多重因素,共同研討合理賠償方案,經過多輪溝通協商,最終達成調解方案。依法抵扣相關費用后,李某需向司某補足賠償款5.5萬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協議簽署當天,李某籌齊款項當場付清,至此,兩案一并圓滿了結。
一案系民生,一調息紛爭。下一步,瀍河區法院將持續堅守“案結事了人和”辦案理念,縱深推進立審執協同聯動,將調解貫穿司法全流程,用心用情辦好每一件民生 “小案”,以有力度、有尺度、有溫度的司法服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趙曉曼 周祥鋒)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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