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寫聯(lián)名,小字寫免責”——這套玩法,法院不認了。
6月4日,“泡泡瑪特告奈雪的茶獲賠32萬”的話題沖上熱搜。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奈雪的茶所屬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泡泡瑪特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共計32萬元。不少網友直呼:“原來那次聯(lián)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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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去年9月說起。 奈雪的茶推出了一款叫“米布布”的茶飲,宣傳物料上大面積使用了泡泡瑪特知名IP“LABUBU(拉布布)”的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口號。活動現(xiàn)場,甚至有消費者帶著自己的LABUBU玩偶去門店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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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泡泡瑪特很快澄清:雙方并無官方合作。隨后一紙訴狀將奈雪的茶告上法庭。奈雪的茶辯稱:已在宣傳頁面底部用小字注明“活動獎品由奈雪自行采買,與泡泡瑪特無官方合作”,不算誤導。
但法院并不買賬。法院認為,LABUBU憑借標志性的九顆尖牙、直立尖耳,早已成為受法律保護的“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奈雪的茶將產品取名“米布布”,宣傳中反復出現(xiàn)“LABUBU”等字樣,明顯想讓消費者聯(lián)想到泡泡瑪特。至于那行小字——字體太小、位置太偏,根本不足以消除誤解。最終,法院判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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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玩這種“大字宣傳、小字免責”套路的,遠不止奈雪的茶一家。
同樣是去年9月,知名車企宣傳海報上用大字寫“逆光之王”,卻在右下角偏僻角落用小字標注“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另一張海報上寫著“小尺寸續(xù)航之王”,小字又標注“目標:小尺寸續(xù)航之王”。這種“文字游戲”引發(fā)大量網友吐槽。
隨即,2025年12月5日,新華社刊發(fā)題為《“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的評論文章,直指某品牌手機用大字標“逆光之王”,小字注“是產品設計目標”,并發(fā)出質問:“拿設計目標當產品事實宣傳,商家的膽量為何這么大?”外界普遍認為指向小米,這一批評迅速將“小字爭議”推上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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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批評,2026年1月3日雷軍在直播中承認“小字營銷”是行業(yè)陋習,承諾“馬上就改”。小米方面解釋稱這是行業(yè)慣例,此前更多考慮法律合規(guī),忽略了用戶感受,并透露從去年11月起內部已要求“大大方方展示”賣點。1月9日,小米17降價海報全面取消小字,全部大字展示。
這種操作,在電商、旅游、金融等領域更是屢見不鮮。 大字寫“限時特價”,小字寫“僅限前10名”;旅游APP大字報“0元住酒店”,小字縮在角落里寫“需連續(xù)簽到30天”。據(jù)黑貓投訴平臺數(shù)據(jù)顯示,2025年涉及“小字免責”“隱藏條款”類投訴高達5272件,比2024年增長93.4%。今年3·15期間,中消協(xié)聯(lián)合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發(fā)布的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也專門點名了“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現(xiàn)象。市場監(jiān)管總局隨后出臺文件,明確要求整治這類誤導性廣告。
這次奈雪的茶賠了32萬,給所有喜歡“玩文字游戲”的商家提了個醒:字號小,不等于責任小。幾行快看不見的小字,擋不住法院的一紙判決。消費者不是傻子,法官更不是。靠小字免責,這條路,怕是再也走不通了。
來源:星河商業(yè)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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