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一筆4.99億元的銀行借款被平安銀行廣州分行宣布提前到期,目前公司正積極與債權人協商,妥善處置相關事宜。
據悉,該筆借款為錦龍股份2025年8月獲批,借款期限18個月,公司以持有的東莞證券70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4.67%)提供質押擔保,同時由公司第一大股東東莞市新世紀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實控人楊志茂及其配偶朱鳳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相關借款合同已完成強制執行公證手續。近期平安銀行廣州分行因上述多名保證人卷入多起重大訴訟,向廣州市廣州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正式宣告該筆未到期借款提前結清。對此,錦龍股份表示異議,稱自身始終按約定足額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尚未屆滿,認為銀行此次提前收貸的主張并不成立。
公開資料顯示,注冊于東莞、在深交所上市的錦龍股份主營證券相關業務,持有中山證券67.78%股份、東莞證券20%股份。截至2025年末,公司總資產達230.85億元,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26.83億元;公司經營業績逐年改善,2023年至2025年分別實現營業總收入1.92億元、6.63億元、9.30億元,對應歸屬凈利潤分別為-3.84億元、-0.89億元、2.83億元,成功實現扭虧為盈,目前公司總股本為8.96億股。
此次借款的三名保證人均為錦龍股份核心股東,其中新世紀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14.79%,楊志茂、朱鳳廉為公司實控人夫婦。天眼查信息顯示,多名保證人早已深陷債務糾紛與司法風險。2024年8月,新世紀公司被廣州、重慶兩地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涉案金額8.03億元,2024年以來其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共計8起,被執行總金額超12.6億元,其持有的多家企業股權已被凍結至2028年底;朱鳳廉也在2024年因5.78億元涉案金額被廣州市中院采取限消措施。2025年5月錦龍股份公告進一步披露,新世紀公司、楊志茂、朱鳳廉所持公司部分股權被廣州多地法院凍結、輪候凍結,主要涉及兩筆債務擔保糾紛,分別是為第三方4000萬元融資提供擔保逾期未償,以及新世紀公司融資債務違約、朱鳳廉承擔擔保責任所致。
針對銀行此次在借款人正常付息、無自身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以保證人涉訴為由提前收貸的行為,多位金融法律律師作出專業解讀。律師表示,銀行貸款提前到期的權利主要分為法定和合同約定兩類依據,此次事件的核心關鍵在于雙方借款合同的條款約定。從法定依據來看,銀行可依據不安抗辯權提前收貸,但適用門檻極高,需舉證證明保證人的訴訟糾紛已導致其喪失或大概率喪失擔保能力,僅單純涉及訴訟,不足以支撐該權利主張。而實務中銀行多依據合同中的交叉違約、加速到期條款維權,若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司法保全措施屬于貸款提前到期情形,銀行的操作則具備合法合同依據;若合同條款表述模糊,僅籠統約定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形,銀行僅憑保證人涉訴單方宣布貸款到期,依據不足,存在較高的操作風險。
三晉華爾街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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