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下稱《辦法》)。新版《辦法》緊扣廣州城市高質量發展、大力推進城市更新新形勢,在延續原有政策框架基礎上,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新增多項惠民措施,以更完善的政策保障,推動城市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市民。
新版《辦法》共五章48條,圍繞征收決定、征收補償、征收實施等作出全面規范。其中有何亮點?廣州市住建局解讀道,其六大核心亮點直擊民生關切、破解實操難點,兼顧群眾切身利益與城市發展,讓征收補償更暖心、安置選擇更多元、項目推進更高效。
亮點一:新增40平方米最低建筑面積補償,兜底保障小戶型困難群眾家庭安居
新版《辦法》首次在市級層面新增最低建筑面積補償規定,成為最大民生亮點。針對建筑面積小于40平方米的廣州市內唯一住宅家庭,經申請可按40平方米建筑面積實行房屋產權調換,且40平方米以內不結算差價。
這一舉措充分彰顯“以民為本”的工作理念,精準照顧到配合搬遷的小戶型、唯一住宅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既保障了群眾“住有所居”的核心權益,也有助于打通征收堵點,推動征收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實現民生保障與公益建設雙贏。
亮點二:創新房票安置模式,拓寬安置渠道滿足多元需求
新版《辦法》在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基礎上,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征收項目實施房票安置,構建起“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房票安置”的多元補償安置體系。
房票安置打破了傳統安置房源區位、戶型等限制,能讓被征收人自主選擇心儀區位、戶型、品質的住房,靈活匹配不同家庭的實際居住需求。同時,該方式既能大幅縮短被征收人從簽約到入住的安置周期(883436),又能助力財政節約臨遷成本,實現早安居、早安心、早受益,并加快項目進度。
亮點三:明確車位車庫補償標準,配套設施補償更加明晰
新版《辦法》進一步拓寬征收補償范圍,清晰界定車位、車庫等配套設施的補償規則,明確對符合規劃并已依法登記的車位、車庫等配套設施,可按市場評估價補償。
此次政策細化,填補了以往車位車庫補償標準不明確的空白,讓征收補償更全面、更公平,避免因配套設施補償爭議影響征收進度,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亮點四:銜接城中村改造條例,為城市更新提供堅實政策支撐
立足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發展大局,新版《辦法》新增城中村改造銜接條款,明確城中村改造項目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本《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該條款銜接了《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助力加快城中村改造及城市功能品質迭代升級。
亮點五:細化不動產登記部門依囑托注銷路徑,使廣大市民早日受惠
針對以往個別被征收人獲補償后不能或不配合辦理被征收房屋不動產注銷登記、阻礙地塊后續開發的難題,新版《辦法》優化不動產注銷登記方式,明確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注銷;未按約定辦理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市、區政府按約定履行補償義務后,憑生效的房屋征收決定等文件,書面通知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該一方式既尊重征收雙方的協議自治原則,又明確政府依囑托注銷的路徑,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避免因個別房屋未注銷登記而影響整體項目辦理后續手續,加快項目后續開發建設,讓公益項目、民生工程早日惠及廣大市民。
亮點六:優化非住宅補償方式,破解房源匹配難題
針對商鋪、工業廠房、倉庫等非住宅房屋征收時,產權調換房源匹配困難的現實痛點,新版《辦法》明確,補償決定中非住宅房屋因國土空間規劃、土地資源現狀等原因確實無法提供產權調換房屋的,補償方式可以采取貨幣補償。
此舉有效破解非住宅房源匹配難的實操痛點,提升補償決定的可操作性,同時推動項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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