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5日晚上7點30分,北京北苑家園紫綬園小區的500多名業主聚集在樓下的花園里,以默哀的方式悼念剛剛死去的兩名業主。就在幾天前,6月29日的凌晨兩點多鐘,閻品三潛入死者的家進行盜竊,被房中的業主莊惠嶺、李志東發現后,持尖刀分別猛刺兩人的胸、背部各10余刀,致兩人死亡。令人驚訝的是,閻品三竟然曾是紫綬園小區的保安隊長,年僅19歲。
2007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轟動京城的保安入室劫殺業主案做出了一審判決,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閻品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一名保安張添君為閻品三提供藏匿地點,被法院以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黑手伸向老業主
死者莊惠嶺的兒子王金南就讀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事發前一天的晚上,王金南原本打算回家看望母親,和即將與母親結婚的繼父。但是他難拒同學們的盛情:“他們說馬上就放假了,咱們在一起聚一聚,再見面就是下學期開學了。”就這樣,6月28日晚上王金南是在學校住的。
可是不知道為什么,和同學們聚餐回來以后,王金南躺在床上一夜都沒有睡著。此時的王金南并不知道,就在第二天的凌晨自己的母親和繼父被所居住小區的保安生生地殺死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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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品三
19歲的閻品三是內蒙古人,曾是北京春都物業公司的保安,負責北苑家園紫綬園小區的保安工作,任保安隊長。一個月1100元的工資對閻品三來說,“已經夠花了”。可是2006年6月,閻品三卻離開了北苑家園。沒了工作也就沒了收入,手頭缺錢的閻品三想到了盜竊,最終他將目標鎖定在自己曾經工作過的北苑家園。
2006年6月29日凌晨2點,閻品三來到了北苑家園,透過紫綬園小區的圍欄,他發現13號樓二層有戶人家的窗戶沒有關,便決定進屋看看。這戶沒有關窗戶的家正是死者莊惠嶺的家,莊惠嶺是一位單身母親,她馬上就要和46歲的男朋友李志東結婚。
確認目標后,對小區環境非常熟悉的閻品三擔心被自己曾經一同工作過的其他保安認出,沒有走小區的大門,他從圍欄的一個缺口進入小區,沿著空調爬進了莊惠嶺的家中。他先后走進客廳和小臥室,沒發現值錢的東西,隨后來到了主臥室。此時,正在主臥室中睡覺的莊惠嶺和李志東還不知道災難即將到來。
在主臥室中,閻品三翻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任何值錢的東西。仍不死心的閻品三走到廚房,找了一把水果刀別在身上。他再次進入主臥室繼續翻找,就在這個時候,莊惠嶺和李志東醒了,他們喊了一聲“誰”。閻品三見自己已經被發現,快速拔出別在身上的水果刀,朝莊惠嶺、李志東刺去,分別猛刺兩人的胸、背部各10余刀,致使兩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閻品三從莊惠嶺家離開時,拿走了一部諾基亞手機和100元錢。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案發后經過鑒定那100元錢是假幣。
閻品三在作案期間正在另外一個小區接受培訓,和一個叫張添君的保安關系一直不錯。他從莊惠嶺家出來后,按原路離開了北苑家園,回到了自己的宿舍,等天亮后,他去找了張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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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張添君,閻品三并沒有說實話,只跟他說自己跟人打架,跑了出來。直到當天下午,閻品三突然想到紫綬園小區去看一看現在是什么樣子,于是他讓張添君騎著摩托帶他到紫綬園小區,而此時的紫綬園已經被警方圍了一個水泄不通。閻品三問門口當班的保安小區發生什么事了,保安說好像是死人了,但不清楚什么原因。
一直坐在摩托車上等待閻品三的張添君看見警察抬出來兩具尸體,他對走過來的閻品三說:“這小區出人命了。”此時,閻品三告訴張添君人是他殺的。當時張添君并不相信,罵了他兩句就一同回去了。直到吃晚飯時,兩人又說起此事,閻品三仍然說自己殺人了。張添君的心一下就“毛”了,他勸閻品三趕緊去自首,但閻不去。對此事半信半疑的張添君給閻品三同宿舍的人打了電話,確認閻品三29日凌晨回到宿舍的時間與命案發生的時間吻合。在這種情況下,張添君不但沒有再次勸服閻品三投案自首,而且還給了他200元錢和一些生活必需品,幫助其逃匿。
立案當天,偵查人員就發現了蛛絲馬跡,很快就將閻品三鎖定為犯罪嫌疑人。29日當晚23時,閻品三在逃跑途中被抓獲歸案,所搶財物均被起獲。與此同時,幫助其逃匿的張添君也被抓獲。
法網恢恢,難逃罪責
2007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惡性入戶搶劫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隨著鐐銬聲的響起,剛剛二十出頭的閻品三被法警帶入法庭。此時,距案發時間近一年半。
此案之所以審理了一年半的時間,主要是犯罪嫌疑人閻品三案發時的年齡成了重大的疑點。
2007年5月25日案件開庭審理時,閻品三對自己身份證上的出生時間提出了異議。閻品三說自己是1988年10月23日出生的,而身份證上登記的卻是1986年10月23日。據他說,這是家人為了讓他早娶媳婦早工作,將年齡改大了兩歲。這無疑成為了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關鍵,因為倘若閻品三真的如他所說出生于1988年10月23日,那么案發時,他尚未滿18歲,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是不能夠用死刑的。
為了證明閻品三是1988年出生的,他的辯護人當庭提供了存于閻品三原籍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開魯鎮曾勝村村民委員會保存的第六小組戶口原始登記簿,上面記載的閻品三出生時間是1988年10月23日。同時,閻品三的父親、母親、姑姑以及當年的接生婆也到庭作證,他們都一口咬定閻品三就是1988年10月23日出生的。
為了查明事實,公訴機關親自到了內蒙古的開魯鎮,了解閻品三當時的戶籍情況。經公訴機關查明,原來閻品三的姑姑閻桂華是開魯鎮曾勝村的村書記,在案發后,7月中旬她曾取出閻品三在曾勝村的戶籍檔案。公訴人表示本案證據充分,足以認定被告人閻品三的犯罪事實,被告人閻品三的原始戶籍是1986年10月23日出生,犯罪時已滿18周歲。閻品三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公安機關進行大量工作,提取了包括他母親和姑姑的證言,以及接生婆的證言,此外公安機關也出示大量的證言,均能夠證實閻品三出生日期是1986年10月23日。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了長達數分鐘的公訴意見。而站在被告席上的閻品三,一直是靜靜地聽著公訴人的公訴意見。他并沒有給自己作更多地辯解,只是希望法庭作出一個公正的判決。這“公正”二字對于他來說或許還有別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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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現場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根據被告人閻品三、張添君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閻品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張添君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閻品三賠償兩被害人家屬合計88萬余元。
案件的承辦法官楊子良告訴記者,閻品三生長在農村,家庭條件不是很好。他們家上面有4個姐姐,而他屬于超生,遷戶口也是為了躲計劃生育,好不容易生了一個男孩,家人對他很寵愛。閻品三在北京做保安,一個月1000多元的收入根本不夠花,他抽煙開銷非常大,他這次作案動機就是沒錢。
一起命案毀了兩個家庭
伴隨著閻品三和張添君走出法庭的鐐銬聲逐漸遠去,這起歷時一年半的案件終于落下帷幕。宣判的時候,閻品三的母親也坐在了旁聽席上,她一直抹著眼淚,靜靜地哭泣著。而此時被害人的親屬也來到了法庭上,他們用極其復雜的眼光目送著閻品三的離去。
閻品三是家中唯一的兒子,上面有4個姐姐都在外地打工。閻父是一名瓦匠,閻母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老農民,兩個人一個月幾百元的收入,僅僅“夠吃”而已。對于80多萬元的賠償金,兩位老人也“無能為力”。
宣判后,死者莊惠嶺的二哥告訴記者:“今天可算是昭雪了,我等了一年半了。”據莊惠嶺的大哥說,事情發生以后,王金南便輟學了。“出了這事以后學沒法上,沒有經濟來源。本來還有一年多就大學畢業了,沒辦法就輟學了。這個事情發生以后,一直是我撫養他,我是個退休工人,也不富裕。”
記者再次見到王金南時,他看起來消瘦了很多,但也略顯成熟了。王金南告訴記者他剛剛辭職,現在正在找工作,他還是非常想上學。“我還是想學習,如果可以我一定會繼續把書念完。我現在已經獨立了,靠自己來生活,基本上擺脫了對大人們的依靠。”
母親離開王金南已經一年半了,這一年半對于王金南來說度日如年。心靈的創傷是無法用時間抹去的,每次說起母親和他的生活,王金南的語氣都會變得十分低沉。“我和媽媽最后一次通話是26號,當時她還問我感冒好點了嗎?那星期我病了。我媽媽晚上五六點給我打的電話,我還很不耐煩地嫌我媽媽絮叨。現在,我想讓她絮叨已經不可能了。”
“出事時,我腦子里全空了,不知道該怎么說,也不知道該怎么辦,更不知道我媽走了我怎么活。因為我以前什么都不會干,就是飯來張口,連洗衣服都不會。媽媽走了以后,我天天都只穿一套衣服,臟了就得自己洗,我第一次洗的時候,特別想我媽媽。現在我什么都會了,我會洗衣服,會做飯,會做家務,知道怎么樣管理一個家,出事對我太突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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