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45歲男子郝利俊因胸痛前往呼和浩特永康醫院就診,醫生在掛號13分鐘后才到達診療室,診療過程中,郝利俊突然失去意識,心臟、呼吸驟停,最終離世。
事件發生后,郝利俊家屬質疑醫院醫生擅自脫崗延誤救治黃金時間,患者病危卻未及時進行規范急救,診療過錯和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屬重大醫療責任事故,要求醫院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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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利俊(右一、穿淺色褲子者)就診時的視頻截圖
此事經呼和浩特市回民區衛健委多次調解,至今未達成協議。
近日,記者實地探訪涉事的永康醫院,發現該醫院急診科室門處于緊鎖狀態。探訪當天,郝利俊家屬希望就賠償事宜與醫院溝通時,醫院負責處理此事件的人士表示:“一分錢不出,該去哪告去哪告。”同時該人士問郝利俊家屬:“(看病)為什么不去大醫院?”
此后,記者以記者身份采訪該人士,其并未對事發過程和后續調解過程進行回應,僅表示:“覺得有理就去起訴,不要騷擾我。”
針對此事件,回民區衛健委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
男子胸痛就診
13分鐘后醫生出現
診療中患者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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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醫院出具的病歷
120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上,郝利俊死亡原因一欄填寫的為“急性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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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利俊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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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質疑:
醫生脫崗,延誤患者最佳搶救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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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醫院就診指引
郝利俊家屬說,郝利俊去世后,永康醫院一方拒絕賠償,回民區衛健委和呼和浩特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都曾介入調解,但因醫院拒絕賠償,調解最終未能成功。“為明確責任,醫調委工作人員將醫患雙方代理人約到呼和浩特市方正司法鑒定中心,準備完成司法鑒定,鑒定中心專家認為醫院存在醫生脫崗和未使用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等問題,應承擔主要責任,但因為醫院一方最終決定不配合進行鑒定,鑒定沒能成功,醫調委沒有行政強制權力,調解最終不了了之。回民區衛健委組織的多次調解也未能成功。”
知情人士稱
醫院不認可負主要責任,
調解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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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后
醫院因急診科室設置等問題被預處罰
天眼查顯示,永康醫院成立于2007年4月,企業類型為個體工商戶。郝利俊離世事件后,該醫院于2025年3月將許可經營項目進行了變更,經營項目原來有“急診醫學科”,變更后則不再有“急診醫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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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醫院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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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 | 劉栩蓉
一審 | 向瀅穎
二審 | 杜振裕
三審 | 許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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