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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上海法院新型網絡犯罪案件審理情況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結的“販賣數字人民幣賬戶等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定性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處理——王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入選,一起來看!
上海法院依法打擊
新型網絡犯罪典型案例
販賣數字人民幣賬戶等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定性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處理
——王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被告人王某、苗某杰通過某軟件與上游人員聯系販賣數字人民幣錢包等公民個人信息。由苗某杰以證券、銀行等公司拉新開戶為名對外招募兼職人員,招攬大量兼職人員至王某租賃的辦公場所內,誘導兼職人員在注冊貸款平臺等賬戶過程中,下載并注冊數字人民幣APP、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并實名認證、換綁注冊賬號為上游提供的手機號后,將兼職人員的身份證照片、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換綁賬號、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等信息資料成套銷售給上游人員。經查,被告人王某、苗某杰通過上述方式向他人販賣含公民身份證件、數字人民幣賬戶等公民個人信息共計81套,違法所得2萬余元。
兩被告人的行為造成眾多公民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被告人公開賠禮道歉、刪除相關信息以及作出賠償。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苗某杰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獲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據此,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被告人苗某杰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同時判令兩名被告人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刪除涉案信息數據、賠償損失等。宣判后兩名被告人均未上訴,公訴機關亦未抗訴,現已生效。
典型意義
隨著數字經濟高速發展,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日益突出,數字人民幣錢包等新型數字資產逐漸成為犯罪分子侵蝕的新目標。本案系一起涉數字人民幣錢包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全方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上具有重要示范意義。本案明確了實名認證的數字人民幣錢包屬于公民個人信息的范疇,非法獲取、販賣錢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揭露當前數字人民幣在推廣過程中面臨著挑戰,犯罪分子將其視為新型洗錢工具,利用實名認證的金融賬戶隱匿資金流向,存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下游犯罪等交織情況。尤其本案判決通過實現刑事制裁與民事賠償的有機統一,形成“刑事打擊+民事追責+公益修復”的司法保護的格局,推動形成個人信息保護的社會治理合力。
專家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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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允鋒
華東政法大學文伯書院副院長、刑事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數字人民幣錢包不僅是金融賬戶,賬號密碼與公民身份信息綁定后更屬于法律保護的“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并販賣上述信息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該行為還造成了眾多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類犯罪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是司法機關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依法履職、積極作為的重要體現,進一步增強了對公民財產和個人隱私的全方位司法保護力度。本案不僅為今后同類案件的審理提供了可借鑒的裁判思路,也為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個人信息保護治理體系貢獻了司法智慧和力量,對懲治網絡黑灰產、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及保障法定數字貨幣的平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審判組織
邵清、奚燕云、張娟
線索提供丨刑事審判庭
稿件來源丨“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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