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據新華社6月7日消息,媒體反映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少拜寺鎮有群眾“被貸款”問題后,唐河縣委、縣政府和省市相關金融機構成立聯合調查組,經查,共涉及3人3筆借名貸款,合計79萬元,其中1筆20萬元為貸戶借用低保戶名義貸款。調查確認此事均存在貸戶涉嫌借名騙取貸款、農商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問題。
目前,唐河縣已對事件中15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開除黨籍1人,留黨察看1人,其他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行政降級、行政記大過、記過等處分,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查處。
不法貸戶假借他人身份甚至冒用低保戶名義騙取貸款,銀行“內鬼”則里應外合促使違法勾當生效。這實在是現代金融領域讓人想破腦袋也難尋端倪的怪胎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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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唐河這個事情的離奇與滑稽之處,至少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20萬元貸款是如何精準落到低保戶頭上的?
平頭百姓想辦個貸款,難于登天。但當事人邢民金不僅未費吹灰之力,而且“喜從天降”地被20萬元貸款砸中的情節堪比神話一般,實在讓人難以置信。
邢民金今年60 歲,單身獨居、文盲、低保戶(2020 年納入低保)。他的這筆貸款的由來,無異于一起現實版的“強行栽贓”。
經查明,邢民金同村前會計邢萬坡(擔保人)受銀行郭姓員工指使,專找 “單身、窮、無子女、文盲” 老人頂任務、做假賬、掩蓋壞賬;利用邢民金不識字、不識幣值、完全不懂貸款含義,虛構其有35 萬房產、10 萬車、10 萬存款作抵押;客戶經理郭某、程某坤違規審批、偽造調查、代簽合同,握著手代簽,老人僅按手印。
于是乎這筆生效于2021 年 12 月 1 日的20 萬元“被貸款”,當日即被分轉、提現,去向不明。
而自那時起,國家發給邢民金的低保金每月都被全額劃扣還貸,賬戶長期為零,直至 2025 年底被侄子發現。
同案受害共3 人 3 筆借名貸款,合計 79 萬元,均為農商行員工違規操作、外部人員騙貸。
此案肇始于新冠疫情緊張時期,騙子們專門針對邢民金這樣幾無防范力的弱勢群體下手,可見他們多么膽大妄為,其良心又黑到了何種地步。
二是受害人低保金被劃轉還貸,到底是何種“邪力”作祟?
這起惡性事件中的一個情節,最讓人惡心且憤恨。
就是:邢民金的身份信息被騙子盜用辦理了大額貸款后,資金究竟進了誰的口袋?
另一方面,本該邢民金拿到手的低保金卻為何月月被系統自動扣劃,用于替騙子還貸?
這極其無厘頭的“一進一出”,背后隱藏的邪惡力量為何遲遲未被察覺。
從2021 年 12 月 至今,邢民金將近五年的低保金都石沉大海,分文未見。
若不是他命硬,恐怕早被惡人禍害出事了。
然而一個真真切切的低保戶忽然搖身變為20萬元貸款人,甭說辦理貸款手續時有太多可疑之處,就是后來履行還款也呈現異常狀態,卻為何直到事件全然曝光才得出“借名騙取貸款”的結論,本應持續堅若磐石的銀行內審與風控機制,到底跑到哪兒去了?
三是銀行“內鬼”不除,儲戶和資金安有寧日?
權威聲音認為,這是一起利用老人信息閉塞、維權能力弱而實施的內外勾結、精準侵害弱勢群體的典型金融違法事件。暴露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內控失效、風控形同虛設、員工監守自盜。情節惡劣,性質嚴重。
據悉,南陽市唐河縣對相關事件表示痛定思痛,在處理15名責任人的同時,已啟動農商行系統專項整治,開展全市排查,嚴查借名貸款、侵害弱勢群體權益行為。
但讓人擔憂的是,截至目前,調查組將事件定性為“貸戶涉嫌借名騙取貸款、農商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問題”。未免有些輕描淡寫甚至避重就輕。
而對15名相關責任人僅給予黨政紀處分,也未免失之于寬、懲誡偏軟。并且包括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查處的到底幾人、姓甚名誰、是何職務等都未作具體披露,所以也讓人感覺模糊,不得要領。
試想,事件中銀行工作人員一句“找單身窮人辦貸款”暴露出其中“內鬼”何其貪婪猙獰的與底色,讓人脊背發涼!
尤其針對弱勢群體的精準收割絕非偶然,關乎的也不只是個體權益,更觸及金融風控底線和社會公平公信。
若不嚴肅依法處置,給予精確打擊,加大對違規放貸、借名騙貸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足夠震懾,不法者豈會懂得縮手,自動收斂。
金融機構惟有時刻扎緊制度的籬笆,全面升級風控體系,在法治和規則面前杜絕任何形式的“活稀泥”與“走過場”,
才可讓心存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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