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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鄭州北郊。
枯草凝著白霜,刑場周圍拉了警戒線。
一個年輕女人被帶下車,腳鐐在水泥地上拖出刺耳的聲響。
法警遞過執行書讓她簽字,她一筆一畫寫下“郭爽”兩個字,手穩得不像快死的人。
就在被押著往前走時,旁邊的女法警湊到她耳邊,壓低聲音說了句話。
郭爽整個人像過了電,腿一軟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哭著哭著又笑出聲,眼淚鼻涕糊了滿臉。
在場的人都愣住了——一個馬上要被槍斃的犯人,怎么突然樂瘋了?
她聽到的那句話是:“他改判了,死緩,不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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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倒回2005年。
郭爽剛從衛校畢業,家里費盡周折把她塞進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人事處,做臨時工,沒編制。
村里人都說老郭家閨女出息了,她自己也覺得,只要肯干,轉正只是時間問題。
臟活累活她全包,加班從不推,同事支使她跑腿她笑著答應,領導批評她低頭聽著,所有委屈都咽進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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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有人把她這股拼勁全看在眼里——不是欣賞,是盤算。
方偉召,人事處處長,河南禹州農村考出來的狠人,同濟大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和哈佛大學博士后,2004年被鄭大作為特殊人才挖回,一來就是博導,次年兼任人事處處長。
履歷金燦燦,離婚的事卻沒幾個人知道。他在美國離了婚,回國后一個人住,事業風光,人后冷清,主意打到了手下那個新來的臨時工身上。
2006年2月26日,方偉召生日,處里的人張羅慶祝,郭爽也被叫去。
包廂里輪番敬酒,她哪經得住,幾杯白酒下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散場時方偉召主動說送她回家,車卻拐進了自己小區的地下停車場。
第二天早上郭爽醒來,躺在陌生床上,旁邊睡著頂頭上司。
方偉召醒了,不慌不忙靠著床頭,拋出交易:“愿意跟我保持關系,轉正的事我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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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編制的臨時工,想在三甲醫院轉正,正常渠道遙遙無期。
可方偉召是人事處長,全院進人他一個人簽字就管用。
郭爽猶豫了——報警?工作肯定沒了,事情傳回老家,父母在村里抬不起頭,所有前途全砸。
他拿捏的不是一個女人的身體,是一個沒有退路的臨時工對未來的全部渴望。
她咽下了那口氣,以為忍一忍就能過去,以為他總有一天會兌現承諾。
她錯了。
半年里她被隨叫隨到,用各種由頭威脅控制,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回消息就是一頓罵。
想提轉正,對方每次都含含糊糊推脫:“快了快了,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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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到2006年8月,醫院公開招聘有編制的護士,郭爽參加考試過了分數線。
拿到通知單時她愣住了——還是臨時工合同。
她沖到方偉召辦公室,把合同拍在桌上質問。
方偉召靠在椅子上,臉上掛著從未有過的厭煩,像看一件用過的東西:“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樣,還想轉正?玩玩你而已,別當真。”
郭爽說,那一瞬間她腦子里有什么東西斷了,不是憤怒,是整個人被抽空了。
這半年多的忍辱,全是一場笑話。
那段時間她開始泡網吧,不是打游戲,就是坐在屏幕前發呆。
在網上認識了王子健,1988年生,還在滎陽讀高二,比她小五歲。
男孩對她一見鐘情,追得認真,省飯錢給她買圍巾,放學騎四十分鐘自行車來鄭州看她。
郭爽被他的熱情慢慢融化,答應了見面,正式在一起。
她無數次深夜崩潰痛哭,卻不敢把方偉召的事告訴他,怕他沖動,更怕他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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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她還是沒忍住,哭著全倒了出來。
王子健聽完臉漲得通紅,脖子上青筋暴起,拍著桌子說:“我要殺了那個王八蛋!”
郭爽嚇了一跳,拉住他:“你瘋了,殺人要償命的!”
他紅著眼睛說:“我不怕。”
她以為是一時氣話,卻不知道這個十七歲的少年是認真的。
2006年9月30日下午,郭爽給方偉召打電話,說想再談談轉正。
方偉召開著本田來了,車停在鄭東新區金水東路和明理路交叉口。
郭爽讓他靠邊停,后座底下猛地竄出王子健,一把手術刀架在方偉召脖子上。
他們把他逼到副駕駛,郭爽開車往偏僻郊外開。
到沒人的地方,王子健用刀片劃傷方偉召的頸部和手腕,方偉召掙扎著滾下車往路上跑。
王子健抄起鐵錘追上去,朝頭部猛砸。
方偉召倒在草叢里,再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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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把尸體抬上車,開到新鄭市崔垌村附近的土路邊,潑上汽油,連車帶人點著。
火光照亮兩張慘白的臉,他們帶著搜出的幾千塊錢逃到鄭州火車站,卻不知該往哪逃。
案發不到24小時,警察在候車室找到他們。
審訊時,兩人都拼命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郭爽說是她主謀,王子健說是他沖動,都想替對方扛。
2007年8月,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兩人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上,郭爽的母親直接暈倒,王子健的父親把頭埋在手心里發抖。
郭爽最怕的不是自己死,是那個十七歲的少年要跟她一起上路。
她覺得自己欠他的,那條命不該被拖進泥潭。
案子報最高院復核,認為王子健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改判死緩;郭爽維持原判。
死緩,不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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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死刑執行通知下來。
押往刑場的路上,郭爽一遍遍問:“王子健今天會不會也被帶過去?”
沒人回答。
女法警不忍心,在行刑室路上說了實話:“改判了,死緩,他不用死。”
然后就是開頭那一幕——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哭著哭著又笑,反反復復說:“太好了,太好了,我死也值了。”
執行前半小時,她在遺書上寫:“如果能活著出去,希望你能重新開始;如果愿意,請替我照顧我的爸爸媽媽。”
這話轉達給獄中的王子健,他沉默很久,說:“告訴姐姐,不是她欠我的,是我自己的選擇,我到現在都真心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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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后,郭爽被帶進行刑室,25歲。
這案子過去快二十年,偶爾還有人提起,總在嘆氣。
有人說他們太蠢,被欺負了可以報警,為什么用極端報復?
可站在郭爽的角度,一個沒編制、沒靠山、沒退路的臨時工,被頂頭上司拿捏得死死的。
報警需要證據,她沒有;說出來需要勇氣,代價是全家的名聲和前途。
在那個年代,對一個年輕女人來說,這不光是前途問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問題。
我不是替殺人辯護,殺人是錯的,觸犯法律就要承擔后果,郭爽也認了。
但真正該琢磨的是:方偉召手里那點權力,是組織用來選拔人才的,他拿它干了什么?
把一個女人逼到絕境,最后也把自己的命搭了進去。
地獄里最熱的地方,往往留給那些濫用權力的衣冠禽獸。
整理這段往事時,我總在想:如果當時醫院有人站出來,如果方偉召第一次越界就有人制止,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可惜沒有如果。
你們在職場里遇到過這種被權力壓得喘不過氣的時候嗎?哪怕沒到這種極端,那種無力感也體會過吧?
有些話悶在心里,不如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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