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菲律賓——圍繞參議院陣營之爭,菲律賓前最高法院資深大法官安東尼奧·卡皮奧表示,12名參議員足以合法處理參議院領導層職位調整事務。他認為,由于參議員京戈伊·埃斯特拉達已被停職,在計算多數時不應將其計入。
卡皮奧說,加查利安陣營推動重組參議院職位時,已構成有效法定人數,因為相關計算基數應是23名參議員,而不是全部24人。他在6月8日接受ANC節目《Headstart》采訪時說:“23人的多數就是12人。”
卡皮奧表示,他的立場基于兩項法律依據:一是最高法院確立的原則,即被預防性羈押的公職人員不能行使公職;二是掠奪法中關于被法院起訴的公職人員應被停職的規定。他說:“如果你被停職,就意味著你不能行使該職位的職能和權力,而其中一項職能就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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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參議院領導權之爭,焦點在于憲法第六條第16款。該條規定,參議長應由參議院全體成員的多數票選出,而每個議院的多數成員構成處理事務的法定人數。卡耶塔諾的盟友認為,在一個由24名成員組成的參議院中,這意味著需要13票。
不過,卡皮奧認為,這里的“全體”應理解為依法有資格投票的參議員。他說,埃斯特拉達于6月1日就一宗涉及防洪工程項目回扣指控的掠奪案自首,因此應從投票基數中剔除。卡皮奧說:“我的立場是,不能把京戈伊算進去,因為他已經被停職。他不能在參議院任何程序中行使投票權,而且按照特里利亞內斯案確立的原則,他也不能行使公職。”
卡皮奧援引“特里利亞內斯訴皮門特爾案”。在該案中,最高法院曾駁回時任參議員安東尼奧·特里利亞內斯四世要求在羈押期間出席參議院會議的請求。他還援引掠奪法中關于公職人員在法院正式受理刑事指控后應被停職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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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皮奧還說,在這一問題上,甚至不必把長期缺席、并一直躲避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參議員巴托·德拉羅薩計算在內。他說:“最高法院拒絕簽發臨時限制令,所以他確實可能被逮捕。巴托的問題在于,如果他出現在參議院,就會被逮捕。因此從現實上說,他無法投票。不過這已經無關緊要,因為只要京戈伊不計入,就已經構成法定人數。”
卡皮奧表示,即便參議長職位本身仍有爭議,6月3日的相關程序仍可能成立。他說:“因此,我的立場是,直到臨時參議長這一層級的領導層變動都是有效的,因為當時已有法定人數。法定人數是按23人計算,而12人就是多數。”他還表示,如果召開會議,這12名參議員也可以選出參議長,因為參議院目前正處于休會期。
他說:“所以,假設總統召集特別會議,這12人能否選出新的參議長?我的立場是可以,因為憲法說參議長應由參議院全體成員的多數選出,而‘全體’指的是所有能夠投票的人。”卡皮奧的看法,是針對當前爭議提出的法律意見。最高法院尚未就目前情況下這12名參議員能否合法選出參議長作出裁決。
卡皮奧還表示,6月3日那場權力調整中被撤下參議長職位的阿蘭·彼得·卡耶塔諾,如果想挑戰加查利安陣營對參議院的控制,應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他說:“卡耶塔諾應該去最高法院,因為在這件事上他會處于失利一方。到目前為止,沒有人承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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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前多數派成員、參議員蒂托·索托和米格爾·蘇比里在12名參議員構成法定人數的情況下,提議先宣布參議院所有職位出缺,隨后推舉參議員舍溫·加查利安為新任臨時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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