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此前備受社會關注的成都男子地鐵被懷疑偷拍案有了最新消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該案當事男子何先生處獲悉,他此前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的再審申請,被法院駁回。
何先生表示,他收到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裁定書顯示,何先生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駁回何先生的再審申請。
何先生稱,至此該案在法律層面已經徹底結束,距離事發那天剛好滿三年。“后續我還會起訴有些網友利用AI造我黃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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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何先生
據本報此前報道,2023年6月,何先生乘坐地鐵被懷疑用鞋面偷拍女性乘客,并被要求當眾脫鞋、脫襪自證清白,后被架出車廂,單腳站立在人來人往的扶梯處等候警察。雖然后來警方經過調查,證實他并未偷拍,但當初指認他的兩名女生并未對其誠懇道歉。為了給自己討回公道,何先生將涉事女生和成都地鐵訴至法院。
2023年12月,該案一審宣判,對何某某要求羅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何先生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后,何先生曾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他無法理解、難以接受,表示未來將會繼續尋求法律途徑,“可能會向更高一級法院申訴。”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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