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當事人朱某遭遇了困境。2020年4月10日,朱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與徐X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朱某受傷及兩車受損。事故發生后,朱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多處受傷。朱某兒子患有精神分裂癥,系二級殘疾人,需朱某撫養。肇事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但保險公司以“非醫保費用不賠”為由扣減醫療費,且對被扶養人生活費是否支持存在爭議。案件陷入僵局,朱某的合法權益面臨挑戰。
劉漢濤律師接受委托后,迅速展開行動。他用17天全面收集證據,包括事故認定書、住院病歷、醫療費票據、司法鑒定意見書、殘疾證、村委會證明等,形成完整的索賠證據鏈。主動申請對原告的傷殘等級、護理期限、誤工期限進行鑒定,為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核心項目提供專業依據。在非醫保費用問題上,他指出保險公司未能舉證證明非醫保用藥不具備必要性和合理性,也未申請對用藥進行鑒定,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對于被扶養人生活費,他提交殘疾證及村委會證明,證明其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最終說服法院支持該項請求。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中國某保險公司賠付原告朱某166046.92元。在這個案件中,劉漢濤律師信念與專業并重,用實際行動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應有的賠償。
法律人的堅守,如同歷史人物的風骨一般,不卑不亢。劉漢濤律師在處理一起借名買房物權確認糾紛案時,充分展現了這種堅守。委托人林某、陳某因家庭內部矛盾,將全額出資購買的房屋暫時登記在侄子林X及侄媳彭X名下,后對方反悔不予配合過戶。在訴訟過程中,被告辯稱房屋系共同出資購買,且已返還購房款,還將房屋抵押給信用社。面對被告提出的不合理訴求和不當利益誘惑,劉漢濤律師不為所動,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他系統梳理了出資證據、權屬確認文件、通話錄音、實際控制事實等關鍵證據鏈,逐筆分析轉賬記錄,指出被告陳述的矛盾和不合理之處。最終,法院認定原告的物權確認請求成立,被告的行為構成違約和失信。
在法律的道路上,劉漢濤律師始終秉持著為當事人爭取應有的法律權利的理念,穿越案件的無常,以專業和信念破局。他用實際行動詮釋著法律人的責任與擔當,如同在迷霧中為當事人點亮一盞明燈。在未來的法律事務中,他將繼續陪當事人一起,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堅定的行動,走向解決問題的黎明,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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