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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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作舟(1851—1898),字班卿,安徽績溪人,近代思想家和哲學家,有闡發變法維新思想的《邵氏危言》《變法自強疏》,研究哲學公理的《公理凡》《人道綱目》等著述行世。在此試就邵氏《論文八則》談些讀后感,以補苴罅漏,從一側面豐富對邵氏思想的認識。
曹丕《典論·論文》言:“蓋文章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邵作舟幼年好文,遍讀唐宋諸大家文集而心追手摹之,對寫文章的看法與曹丕類似:
夫為文者,將以窮極萬事萬物之理,護吾學識之所獨得,暢吾衷曲之所欲言,陶寫性情,羽翼經傳,大則以明道立教,小則以娛目談心,茍非盡學問思辨之功,才足以追三代,學足以冠天人,無知妄作,夫豈有當。
正是將寫文章看得如此重要,他反對倉促握管,濫襲成調,認為為文之道,學識為先,首先要做到“七本”:
一曰格物致知,以窮其事理,則文之旨必深矣;二曰博學好問,以富其見聞,則文之憑藉必厚矣;三曰浸淫古籍,以高其師法,則文之氣骨必古矣;四曰沉潛涵泳,以養其氣機,則文之魄力必大矣;五曰講求體要,以審其施用,則文之格律必嚴矣;六曰講求法度,以清其布置,則文之條理必密矣;七曰講求用筆,以極其變化,則文之精神必煥矣。
這實際是強調,欲作佳文,必須先下苦功,在見識、學養、胸襟及文章作法等方面儲備豐厚,方可有所成就。否則,縱使廢寢忘食,句修字飾,如無源之水,潢污行潦,難逃庸劣淺陋之弊。
在邵作舟看來,具備以上認識和才學,方可為文。而作文之始,便要注重構思“四術”,即立意、辨體、布局和修辭。他認為:
縱橫千萬言之文,必先審其當立何意,當用何體。意既立矣,體既定矣,又必認定主人翁,而徐分其深淺、先后、賓主、反正之層次,細思其提掇關鎖,首尾呼應之線索,一一布置妥帖,然后次第摛詞,句斟字酌,于波態之長短曲折、音節之高下疾徐、造句之工拙雅俗,處處精神檢攝,一字不敢忽略。
值得注意的是,邵氏所說的“辨體”之“體”,與現今所理解的“文體”概念不同,而是更多指向文章風格。他將文章分為六種體式:肅穆典雅之文,主要用于紀事銘頌,勒典刊碑,莊嚴厚重,無佻滑鄙俗之病。雄駿英銳之文,多半用于辯駁論難,闡發利弊,豪爽干脆,無頹弱艱澀之病。曲折奧衍之文,常常用于指陳事理,抉摘幽隱,洞見癥結,無蒙翳膚廓之病。靈矯秀逸之文,往往用于說理紀物,傳神寫生,俯仰淋漓,無平拙板滯之病。纏綿委婉之文,偏向諷諫酬對,攄寫性情,低徊婉轉,無蠢直粗戾之病。潔凈精微之文,時常用于箋注經傳,解釋事物,簡短韻長,無冗累淺率之病。
《論文八則》前四則,主要談對寫文章的認識、準備、構思、辨體、布局等內容;后四則分別論述紀事文、議論文的特征,大家之文的妙處,以及為文易生的毛病等。
邵作舟認為,文章之體裁,雖有紀、傳、志、狀、碑、頌、銘、誄、詔、告、表、疏、序、論、雜體之殊異,但總其大要,不外紀事、議論兩端。
紀事之法,約有十四:正筆,旁筆,原筆,伏筆,結筆,補筆,帶筆,鋪敘立案之筆,提掇呼應之筆,關鎖串遞之筆,斷制詠嘆之筆,詳略虛實之筆,賓主映襯之筆,點綴傳神之筆。以此十四法,加之以疏密、錯綜、變化、伸縮之奇,則敘事之妙略盡矣。
邵氏所說“十四法”,實為記敘文如何鋪陳敘事的要領和技巧。如賓主映襯之筆,指本寫此面,而故寫彼面,以相映生輝。《史記·魏其傳》本意在寫魏其之衰頹,而偏以濃墨寫武安之貴倨。《漢書·蕭望之傳》意在寫蕭望之人品,而偏以重彩描繪仲翁之驕矜。《戰國策·楚考烈王無子》篇,文末忽接“是歲秦始皇立九年矣”一段,便是以樓臺倒影映射人心難測及春申君遭遇無妄之災的尷尬。
至于議論文,邵氏認為論題不同,隨事賦形,而有千變萬化:或長或短、或開或合,或怒或喜、或莊或諧,或而驚濤怒號、或而新鶯百轉,或而飄風急雨、或而浪靜波平,波詭云譎,不可方物。議論之文體,本無定格可尋,亦難有成法可議,不得已而言運用之方,約有“六要”:“一曰劃清層次,以布其大局;二曰提掇呼應,以挈其綱領;三曰窮源竟委,以洞其本末;四曰反復推勘,以極其事變;五曰剴切詳明,以暢其正面;六曰引喻借證,以助其波瀾。”
《論文八則》可貴之處在于,它雖窮源竟委,條分縷析,大談為文之道的旨趣、體式和方法,提出七本、四術、六體、十四法、六要等種種要訣,但又富有洞見地指出:傳之當世,垂之千古的皇皇大文,往往不受常法的約束,具有“行乎體法之中而超乎體法之外”的神采。邵作舟指出:
稱為大家而不可磨滅者,玩其筆陣,蓋有十妙:一曰精,二曰大,三曰雅,四曰整,五曰雄,六曰健,七曰靈,八曰銳,九曰秀,十曰宕。
他解釋“十妙”說:耙梳抉剔,直中事理,無不達之情,無不暢之理,謂之精。疏節闊目,高深廣遠,包涵萬象,無搔首弄姿之習,謂之大。俗字俗語、油腔滑調不入于文,若商彝周鼎,古氣盎然,謂之雅。長篇大牘之文,頭緒紛繁,無一字之模糊,無一義之錯雜,謂之整。……
邵作舟不僅舉說佳文的妙處,還臚列劣文產生的原因:
一曰時文之體害之,二曰駢儷之體害之,三曰險澀之體害之,四曰經解之體害之,五曰文集之體害之,六曰尺牘之體害之,七曰官文書體害之,八曰語錄小說之體害之,九曰佛老經咒之體害之。
他對“九害”一一解說,如駢儷之體,濃艷為先,用之詩歌,則為藻彩,用之古文,則為不類;經解之體,臚舉原文,句分字析,文氣斷續,易于平冗;佛老經咒之體詭異,尤非雅道;等等。
邵作舟《論文八則》的觀點從何而來?或者說,他衡文的標準和依據是什么?
邵作舟主要生活于咸豐、同治、光緒年間,其時正是桐城派在乾隆朝興盛后步入短暫低潮,又由曾國藩鼎力推動再度中興的時期。邵氏肯定受到桐城派文章理念的影響,但《論文八則》的觀點明顯與桐城派不同。桐城派所論“義理、考據、辭章”的文章作法,多半是韓歐等“八家”古文的延續,而邵氏認為:唐宋諸大家、駢四儷六之文,“皆非三代文章之正也”。他“于是高瞻遠矚,壹志凝神,專寢饋于六經諸子,周秦西漢之文,既憤且樂,誓以終老”(《弁言第一》)。這表明,邵氏為文,主要取法“周秦西漢之文”,頗有“文必秦漢”的傾向。
理解這一點,即可看出邵氏下面的話或有所指:“今之為文者,不高師法,不講體要,貿貿焉取古人之文而雜學之,依傍舊意,濫襲成調,剽竊一字一句,自以為古,此以為時文猶且不可,而欲以為古文,吾惑焉”(《七本第二》)。應對科舉考試的八股文,當時又稱“時文”。這里含有對八股文的貶低,當無疑義。但從“欲以為古文,吾惑焉”,似可見出他對桐城“古文”也是含沙射影,頗有微詞。
《論文八則·十妙第七》有這樣一段收尾的話:“周秦西漢之文,面目不同,體裁各異,要未有不兼此十妙者;唐宋諸家,雖未能全善斯旨,抑亦十得七八;晚近文人,動好操筆,芻靈木偶,略具形模,至于此妙,全所未睹。雖蜣螂轉丸,自比蘇合而滿紙涂鴉,適成其為商賈吏胥之惡札而已。”這似乎更可證明,邵氏文學思想主要以周秦西漢之文為上,唐宋諸家之文亦在可學范圍,而晚近文人篇什皆不入其法眼。
作為晚清主張變法維新的思想家,邵作舟政治上的革新主張與文化上的崇古觀念(推舉周秦西漢之文)看似矛盾,實又內在統一,即皆希望國運和文風回歸“守正”之道。
(作者為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員)
原標題:《別開生面的文章之道:邵作舟的《論文八則》》
欄目主編:楊逸淇 文字編輯:李純一
來源:作者:錢念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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