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中國海事局監管信息公開欄獲悉,5月29日,福建海電運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建海電運維”)收揭陽海事局罰單,處罰決定書文號:海事罰字[2026]09182030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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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顯示,該罰單案由是:船舶、海上設施的配員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員要求(2026版)。寧波海事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四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對福建海電運維罰款人民幣貳萬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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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4月3日,其還曾因“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員適任證書、船員健康證明或者所持船員適任證書、船員健康證明不符合要求”的案由,被陽江海事局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處罰決定書文號:海事罰字[2026]09082030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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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福建海電運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冊資本16666.3333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艾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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