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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一紙土地租賃合同,白紙黑字約定“十年租期屆滿,承租方無條件拆房還地”;二十余年后,兩級F院四次審理作出終審判決,再次明確承租方的騰退拆除義務。然而這份蓋著司法紅印的生效法律文書,卻在強制執行階段停滯不前,遲遲不推進執行程序,導致130平方米國有經營性土地被個人無償占用十余年!敖漢旗萬強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手握勝訴判決,卻始終拿不回屬于自己的合法資產。
一、契約到期起紛爭,四級審理定是非
事件源頭可追溯至30年前的兩份租賃協議。1995年7月、1996年8月,原敖漢旗運輸公司金廠溝梁客運分站與辛某青先后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將合計13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出租給辛某青經營使用,租期10年,分別至2005年、2006年屆滿。合同明確約定:租期到期后,辛某青必須無條件拆除自建房屋及地上附著物,恢復土地原貌后交還出租人。
后因國企改制、資產整合,2009年8月,敖漢旗萬強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通過《集資款整體轉讓協議書》,有償受讓金廠溝梁客運分站全部資產權益,依法承繼案涉租賃合同的全部出租方權利,成為案涉土地的合法權利人。同年6月,原產權單位正式向辛某青送達拆房收地通知,對方置之不理,持續無償占用土地拒不騰退。
為維護合法權益,萬強公司于2014年首次提起民事訴訟。因辛某青持有案涉房屋所有權證,法院暫駁回訴求,建議待權屬確認后再主張權利。隨后萬強公司啟動行政糾錯程序,2016年2月,敖漢旗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辛某青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同年7月,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案涉地上建筑徹底喪失合法產權基礎。
行政確權完成后,萬強公司于2016年再次提起民事訴訟。2017年2月,敖漢旗人民F院作出一審(2016)內0430民初6279號判決:終止雙方租賃合同履行,辛某青于判決生效后立即拆除地上房屋及附著物、恢復土地原貌。辛某青不服提起上訴,卻未能提交任何有效抗辯證據。2017年6月,赤峰市Z級人民F院作出終審(2017)內04民終2346號判決:認定原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本案歷經行政、民事兩級法院四次審理,司F程序全部終結,權利義務邊界清晰無爭議。
二、生效判決遇執行梗阻,“怕上訪”成最大攔路虎
終審判決生效后,萬強公司依法向敖漢旗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人意外的是,這份事實清楚、于法有據的判決,卻在執行環節陷入了漫長停滯。
執行停滯的核心原因,并非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也非案涉土地權屬尚存爭議,而是F院執行部門的“維穩顧慮”:相關工作人員擔心強制執行后辛某青赴北京上訪,為避免信訪壓力,只能暫緩執行。這一等,便是十余年。
縱觀全案訴訟過程,辛某青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主動放棄答辯、舉證、質證的法定權利;上訴階段也無法提供任何證據推翻一審認定的事實與合同約定,兩級F院均全部駁回其上訴理由。換言之,辛某青沒有任何合法的抗辯依據,其對判決的抗拒,本質是對合同義務與法律責任的刻意逃避,所謂“上訪”不過是其規避執行的手段。
執行部門因“怕被告上訪”擱置生效判決,本質是將信訪壓力置于司F權威之上,將維穩考量凌駕于法律規定之上。這種“誰鬧誰有理”的錯誤導向,不僅讓守約方的合法權益懸而不決,更在變相鼓勵當事人以信訪對抗司法——若靠上訪就能規避生效判決的約束,契約精神與法律尊嚴將無從談起。
三、執行空轉貽害深遠,基層法治公信力遭消解
十余年的執行停滯,帶來的損害是多重的,早已超出一起普通民事糾紛的范疇。
最直接的損害是國有資產持續流失。案涉土地屬于國有經營性資產,卻被辛某青個人無償占用十余年,既不繳納租金,也不騰退土地,導致國有土地無法盤活、資產價值無法實現,處于長期閑置受損的狀態,國家利益持續受損。
更深層的傷害是對司法公信力的侵蝕。司F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一份無法落地的終審判決,就是一張“法律白條”。當勝訴者手握判決書卻拿不回自己的土地,當違約者靠上訪就能逃避法律義務,公眾對法治的信仰,便會在一次次的執行空轉中被逐步消耗。
四、權利人吁破執行僵局,盼法治權威歸位
十余年來,萬強公司始終堅持合法理性維權,從未采取任何過激手段,其核心訴求清晰而堅定。
一是依法兌現判決內容。懇請人民法院履行法定執行職責,嚴格按照生效判決推進強制執行,責令辛某青立即拆除地上自建房屋及附著物、恢復土地原貌,將130平方米國有土地完整交還萬強公司管控使用,讓司法判決不再是一紙空文。
二是糾正錯誤執法邏輯。懇請相關監督部門對執行環節的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啟動問責,厘清維穩與法治的邊界。真正的維穩從來不是對違法行為的妥協退讓,而是守住法律底線,讓守約者得到保護,讓違法者付出代價,不能讓“信訪綁架司法”成為基層治理的常態。
三是筑牢資產保護防線。懇請相關部門切實扛起國有資產保護責任,杜絕個人無償侵占G有經營性資產的現象持續存在,同時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財產權益,優化基層營商環境。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從合同約定到終審判決,本案的是非曲直早已清晰明了,剩下的只是兌現法律承諾的“最后一公里”!我們期待當地相關部門能夠正視這起執行積案,讓生效判決早日落地,讓公平正義不遲到、不缺席!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當事人(敖漢旗萬強運輸公司陳佰江)提供及陳述整理,相關事實以司法機關最終認定及官方披露為準。文中涉及的姓名、單位等信息來源于當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誤差,敬請聯系更正。本文僅客觀呈現當事人訴求及案件爭議,不代表對事件真實性及法律責任的最終判定。如涉及侵權或違規,請權利人聯系處理,我們將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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