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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方鳳嬌 上海報道
一個消費測評IP的標識被擅自用于30余家網店,是否會讓消費者誤以為相關產品經過檢測認可?杭州中院的一紙判決給出了答案。
近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杭州老爸評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廣州海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九名被告在30余家電商店鋪中擅自使用“老爸評測”“老爸抽檢”等標識,構成仿冒混淆及虛假宣傳,判令共同賠償115萬元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宇昊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老爸評測”“老爸抽檢”不僅是商業標識,更承載著長期積累形成的消費者信任和市場公信力,“對于測評類IP而言,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往往會將相關測評標識理解為第三方獨立評價、質量背書或者安全認證,一旦被擅自使用,更容易影響消費者判斷并破壞市場信任機制”。
這起案件的被告,正是利用這種信任做了一門“無本生意”。
“自有品牌”不是免責牌
本案原告杭州老爸評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消費測評領域較具知名度的企業,其“老爸評測”“老爸抽檢”等標識經過多年內容運營和品牌積累,在消費者群體中形成了較高的辨識度和信任度。被告廣州海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在經營“儒意”等品牌產品的過程中,于30余家電商店鋪的商品標題、詳情頁及推廣文案中擅自使用了“老爸抽檢”“老爸評測推薦”等字樣,并在頁面中暗示相關產品已通過老爸評測的檢測或認可。
原告認為,上述行為足以導致消費者誤認為被告產品與“老爸評測”存在特定關聯,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
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被告在店鋪中銷售自有“儒意”品牌產品,同時標注了自有商標,是否構成侵權?被告方正是以此抗辯——消費者能清晰識別品牌來源,不會產生混淆誤認。
法院沒有采納這一觀點。判決明確指出,商業混淆的核心不僅是商品來源混淆,更是商業關聯關系混淆。消費者不會誤認為涉案產品由老爸評測生產,但極易產生“該產品經過老爸實測、官方抽檢、權威推薦”的認知——這種“隱性關聯誤導”,恰恰是測評IP侵權案件的核心危害。案件中的消費者咨詢記錄和商品評論也充分印證,已有大量用戶因“老爸評測推薦”的誤導信息完成購買。
老爸評測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案最核心的司法突破在于,法院并未沿用傳統司法實踐中認定共同侵權所依賴的“股權控制”或“關聯公司”形式化標準,而是構建起一套以“實質運營混同”與“共同意思表示”為核心的證據評價體系,穿透了現代商業中常見的“主體分設、責任隔離”操作模式。
孫宇昊進一步分析,從裁判邏輯看,法院認定共同侵權的關鍵不在于形式上存在多少家店鋪或多少個法人主體,而在于各主體之間是否存在共同實施侵權、利益共享或分工協作關系。本案中,九家企業雖辯稱彼此為獨立法人、無關聯關系,但證據顯示它們隸屬于同一經營體系——高管、股東交叉混同,注冊及辦公地址高度重合;各店鋪貨源、品牌授權統一來自核心運營公司,招聘體系、客服話術、會員規則、發貨售后體系完全統一。法院據此穿透主體外殼,認定整體構成共同侵權。
這一裁判邏輯回應了當前電商領域較為普遍的“群店侵權”“矩陣侵權”問題——通過注冊多家形式獨立但運營高度協同的殼公司分散風險、規避責任。孫宇昊指出,通過實質審查而非形式審查追究責任,有助于提高侵權成本,對利用平臺規則分散風險、逃避責任的經營模式形成更強的司法約束。
115萬元賠償夠不夠?
判決要求被告共同賠償115萬元,并在涉案網店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三十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從品牌維權實踐來看,這一金額是否足以覆蓋原告的損失?
孫宇昊向記者表示,115萬元賠償金額雖然未必能夠完全覆蓋權利人的全部維權投入、市場損失和品牌聲譽損害,但在當前消費測評類不正當競爭案件中已經具有一定代表性意義。他進一步指出,相比單純經濟賠償,本案要求連續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更值得關注——對于依賴消費者信任開展經營的電商主體而言,公開聲明不僅影響店鋪信譽和轉化率,還可能對后續經營產生持續影響,其實際商業壓力往往超出單純金錢賠償。
他認為,從整體趨勢看,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打擊“搭便車”“蹭流量”“仿冒混淆”等行為方面的司法保護力度持續增強,但由于侵權收益與違法成本在部分領域仍存在不對稱現象,未來仍有必要通過提高舉證效率、完善懲罰性賠償適用以及強化平臺協同治理等方式,進一步提升侵權成本,從源頭遏制消費測評領域利用公眾信任牟利的“搭便車”行為。
老爸評測相關負責人則向記者透露,僅去年一年,公司監測到數量可觀的網絡侵權鏈接,通過平臺投訴、行政舉報及民事訴訟等組合方式完成絕大部分侵權內容處置,其中部分侵權商家已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行政罰款,另有多個侵權主體在訴訟中被判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負責人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升級動態監測系統,擴大對電商平臺、社交媒體及直播帶貨渠道的巡查覆蓋范圍。
測評公信力正在成為一門“被偷的生意”。在美妝、日化消費品賽道,第三方測評已成為影響消費者決策的核心信任入口。頭部測評IP的背書價值早已成為品牌營銷的流量利器,隨之而來的,是大量商家無授權“搭便車”,通過盜用測評標識、虛構推薦關系、矩陣店鋪鋪貨的方式,零成本竊取公信力、收割流量。
從整體趨勢看,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打擊“搭便車”“蹭流量”“仿冒混淆”等行為方面的司法保護力度持續增強。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中,多起涉及電商平臺仿冒混淆、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但由于侵權收益與違法成本在部分領域仍存在不對稱現象,孫宇昊認為,未來仍有必要通過提高舉證效率、完善懲罰性賠償適用以及強化平臺協同治理等方式,進一步提升侵權成本。
或許對于整個消費測評行業而言,這起案件的警示意義在于,測評IP的品牌資產,正在從“內容資產”變成“法律資產”。當公信力可以被量化、被保護、被追償,測評機構的護城河才真正開始建立。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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