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盒掛人”指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并附帶侮辱性言論公開發布,煽動網友圍觀、攻擊,這種現象在“飯圈”尤為突出,不是圈內玩笑,而是一種典型的網絡暴力行為,是實打實的網絡侵權。飯圈粉絲因矛盾惡意曝光他人隱私、肆意詆毀,最終需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一起來看南京鼓樓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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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由AI生成)
基本案情
小A與小B、小C、小D、小E,均為某偶像團體的粉絲。2024 年7月18日,小B在其微博賬號發布了一則 “聯合掛黑公告”,曝光了小A的QQ號、微博賬號等信息,并配文稱小A“無端騷擾粉絲和偶像”“用惡毒詞匯辱罵他人”,甚至用 “毒瘤”“污染物”等詞匯形容小A。
為擴大影響,小B還以“抽送現金”的方式鼓勵網友轉發。一時間,這條微博被轉發169次,評論203條,評論區充斥著對小A的譴責和辱罵。隨后,小C、小D、小E 紛紛轉發該公告,三人還曝光了小A的支付寶、閑魚賬戶信息,并泄露了其真實姓名。小A不堪其擾,以B、C、D、E侵犯其隱私權、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 B、C、D、E在微博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因維權支出的律師費、公證費等。
四被告則辯稱,小A的微博信息已由其自己發布在QQ空間,不具有隱私性,小 B微博發布內容均是事實,其行為并未侵害小A的隱私權和名譽權,C、D、E轉發微博的行為也未侵害小A的名譽權。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四被告的“開盒掛人”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人格權的侵害。
關于隱私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開盒掛人”的核心行為的是非法獲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這直接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本案中,四被告在微博公共平臺發布及轉發“聯合掛黑公告”,曝光小A的QQ號、支付寶賬號、真實姓名等個人信息,即便該部分信息曾在粉絲圈內部小范圍流傳,但四被告未經小A 同意,在對其明顯不利的場景下公開傳播,已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
關于名譽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本案中,四被告在“開盒掛人”過程中,使用“毒瘤”“污染物”等貶損性表述,捏造、夸大所謂“罪狀”,煽動網友譴責、辱罵小A,導致小A的社會評價降低、生活安寧受到嚴重影響,侵犯了小A的名譽權。
綜上,法院認為,四被告的行為確實造成原告精神損害,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付了律師費、公證費,屬于維權合理開支,對原告的賠償請求予以支持。
法院判決:四被告在各自侵權微博賬號發文向小A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小A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支出等合計6000元。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飯圈”更不應成為網絡暴力的溫床。今年,“開盒掛人”的犯罪行為被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這一舉措釋放出嚴懲網絡暴力的鮮明信號。本案作為“開盒”民事侵權案件,重點規制公共平臺信息曝光、侮辱貶損詆毀等侵權行為,清晰傳遞出“無論情節輕重,實施‘開盒掛人’行為均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司法導向,對依法治理“飯圈”亂象、營造健康文明的網絡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法官提醒:追星要理性,虛擬空間同樣受法律約束,熱愛不能成為侵權的擋箭牌,堅決拒絕“開盒掛人”、辱罵詆毀等行為;信息要保密,即便粉絲之間所謂“公開的秘密”,也不得擅自向不特定公眾曝光,否則可能侵害他人隱私權;言行有分寸,網上評價要客觀,不使用侮辱、貶損性語言,不做網暴“幫兇”。希望所有粉絲都能理性追星、文明上網,守牢法治底線、守住行為邊界,攜手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轉自: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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