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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2026年端午節期間哈市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確保“2026龍舟賽”活動順利舉行,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6月1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發布通告,公安機關將依法加強對松花江沿岸及中央大街周邊等重點區域實施低空安全管控,嚴禁各類“低慢小”航空器及風箏、孔明燈等升空,全力護航節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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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將加強對相關區域低空安全管理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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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控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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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慢小”航空器,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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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控時段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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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控時間:6月18日12:00至6月19日12:00
2.管控區域:松花江及沿岸兩側500米范圍內(陽明灘大橋至松浦大橋段)、中央大街及沿線兩側500米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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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期間“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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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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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控時段及區域內,禁止一切非公安機關授權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實施各類飛行活動,以及放飛風箏、氣球、孔明燈等行為,以免干擾龍舟賽事正常進行及危害公共安全。
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對于違規飛行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軍隊、民航等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記者:張智威
圖片由公安機關提供
編輯/初審:劉奕萱
復審:王履臻
終審:徐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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