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日常牽狗散步本該是輕松愜意的生活片段,然而杭州馬女士卻在一次尋常出行中遭遇了猝不及防的驚懼與傷害。
6月14日,她在一處露天停車場內照常遛犬,毫無預兆地被兩只未拴繩的大型犬連續圍攻,短短數分鐘內遭撲咬逾十次,肢體多處破皮流血,隨身穿著的衣褲亦被撕扯得支離破碎、滿是齒痕與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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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痛心的是,兩名犬主全程就在事發點附近駐足觀望,神情淡漠,未作任何制止或安撫舉動;事件落幕之后,既未致歉,也拒絕就醫療支出與財物損毀提出合理補償。
馬女士多次嘗試通過電話與當面溝通方式理性維權,對方卻始終以含糊回應、推諉借口和無限期拖延應對,無奈之下,她最終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這起責任邊界清晰、事實鏈條完整的糾紛,由此進入法治程序,也引發大量網友持續追蹤與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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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場突遇惡犬無端慘遭圍攻
如今養寵家庭日益增多,攜犬外出本屬正常生活行為,但依法牽繩、全程看護、主動避讓行人,是每一位飼養者不可推卸的基本義務。
遺憾的是,現實中不少養犬人對管理規范視若無睹,任由愛犬脫韁奔跑、隨意沖撞,將公共空間變成潛在風險區——馬女士此次受害經歷,正是此類失管失序現象最直觀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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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女士本人回憶,事發時間為6月14日下午,地點位于杭州市區某開放式停車場。當時她手握牽引繩、緩步前行,所攜寵物溫順安靜,全程未靠近、未挑逗、未驚擾任何其他動物。
該停車場地勢平坦、視野開闊,平日車輛稀疏、人流極少,原本具備良好的通行安全性,誰料一場毫無預警的暴力襲擊就此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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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只體型壯碩的犬只突然從側方疾沖而出,目標明確直撲馬女士,事后查證確認,涉事犬只為一只成年邊境牧羊犬與一只中型薩摩耶,肩高均超50厘米,屬于城市限養范圍內的重點監管犬種。
尤為關鍵的是,兩只犬均未佩戴牽引裝置,現場亦無任何人實施有效約束,完全處于失控游蕩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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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攻擊節奏緊湊、動作迅猛,非試探性接觸,而是帶有明顯攻擊意圖的反復撲躍與撕咬,十余次沖擊幾乎無縫銜接,令當事人根本來不及后退或呼救。
密集的肢體撞擊與牙齒撕扯造成馬女士雙臂、小腿及腰部多處皮膚破損,部分傷口深達真皮層;其上身T恤與下身長褲被利齒貫穿、爪力撕裂,布料大面積綻開,衣物損毀程度觸目驚心,現場狼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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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來的暴力侵襲不僅帶來生理創痛,更在其心理層面留下強烈應激反應,事后出現明顯心悸、失眠與回避性情緒波動。
一次再普通不過的傍晚遛彎,竟演變為身心俱損的突發危機,根源直指犬主嚴重失職——放任大型犬脫離管控、無視基本公共安全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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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冷眼旁觀
按常理推斷,自家犬只失控傷人,飼主第一反應理應是立即控制犬只、檢查傷情、誠懇致歉并協助送醫。
但本起事件中,兩位犬主的表現徹底顛覆公眾對文明養寵的認知底線,也成為全網聲討的核心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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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與多名目擊者證實,整個襲擊過程持續約三分鐘,期間兩名犬主始終站立于距事發點不足五米處,視線全程未離開現場。
面對自家犬只一次次兇猛撲咬、撕扯受害者,他們既未高聲呵斥,也未上前拉拽牽引,甚至未發出一句勸阻言語,僅以沉默姿態旁觀全程。
自始至終未靠近馬女士半步,未詢問一句傷勢,未遞出一紙道歉,更未表現出絲毫愧疚或緊張情緒,仿佛目睹的只是一場與己無關的街頭短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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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二條及第二十條,烈性犬、大型犬出戶必須佩戴嘴套、使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牽引帶,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全程牽領;因管理不善導致他人人身或財產受損的,飼養人須依法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本案中,犬主不僅未履行法定看管義務,更在明知犬只存在攻擊傾向的前提下仍放任其自由活動,已構成雙重違規,嚴重背離社會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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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憤慨的是,襲擊結束后,犬主非但未主動聯系馬女士了解治療進展,反而刻意回避后續溝通,既未表達歉意,也未就醫藥費、誤工費、衣物更換費等實際損失提出任何協商意向。
其態度之敷衍、回應之冷漠,遠超一般民事糾紛范疇,儼然將公共安全與他人尊嚴視作可隨意踐踏的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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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置身事外的傲慢,使原本可控的小摩擦迅速升級為輿論風暴中心,也讓“文明養犬”這一基礎命題再度被推至公共討論前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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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碰壁對方拒不擔責
無緣無故遭受身體侵害、財物損毀,疊加強烈心理沖擊,這種多重傷害絕非一句輕飄飄的“算了”所能消解。
為依法保障自身正當權益,馬女士在傷情穩定后,第一時間通過社交平臺私信、電話聯絡及上門拜訪等多種方式,主動尋求與犬主面對面協商解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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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訴求極為樸素且合法:承認管理失當事實,出具書面致歉說明,并依票據實賠付實際產生的診療費用、衣物重置成本及必要交通支出。
整起事件時間、地點、人物、行為、后果五要素齊全,監控視頻、傷情照片、就診記錄、衣物損毀實物等證據鏈完整閉合,本應形成高效閉環處理,卻不料陷入持久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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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鐵證如山的事實,犬主團隊持續采用“拖延戰術”:時而稱“正在外地出差”,時而說“需咨詢律師意見”,又或表示“要等第三方評估才肯談賠償”,始終拒絕給出具體時間節點與解決方案。
即便警方初步介入調解,對方仍堅稱“犬只未主動攻擊”“傷者存在挑釁行為”等無依據說法,拒不承認違法事實,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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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次耐心溝通換來的是層層設障與態度僵化,馬女士的私力救濟渠道徹底失效。
為避免合法權益持續受損,也為警示同類失范行為,她最終決定正式報案,請求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取證、厘清權責,并推動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或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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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可快速化解的鄰里式糾紛,硬生生拖至需動用行政力量介入,折射出部分養犬群體規則意識的嚴重缺位。
復盤整起事件脈絡,責任歸屬毫無爭議:犬主違反強制性管理條款在先,放任危險源失控在中,拒絕擔責補救在后,三項行為環環相扣,構成完整違法事實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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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士全程守規守序,未越雷池一步,系純粹被動受害方。無論從法理角度、情理維度還是社會道德標尺衡量,犬主均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與道義責任,賠禮道歉與經濟補償,不是額外施舍,而是不可繞行的底線義務。
養寵自由受法律保護,但自由邊界止于他人安全紅線;選擇成為飼養者,即同步承接起對生命負責、對社會負責、對規則敬畏的三重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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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犬只肆意傷人,事后拒認錯、拒擔責、拒溝通,既踐踏公民基本尊嚴,也挑戰城市治理權威,理應受到輿論監督、行政約談乃至必要法律懲戒。
目前,杭州市公安局XX分局已對該犬傷人事件立案受理,正組織技術警力調取停車場全域監控、采集犬只免疫與登記信息、制作當事人及證人詢問筆錄,并同步開展損害評估與責任劃分工作,后續將依法組織調解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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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最終定性與處置結果,一切以公安機關發布的權威通報為準。
對此大家怎么看?
參考信源:民生大小事民生大小事-2026-06-22-杭州女子停車場遭兩只大狗反復撲咬!衣服撕出多處破洞,狗主人全程零道歉拒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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