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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三批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涉及肉制品摻假摻雜、出借證照、虛假宣傳、變造許可等違法違規行為。
4月2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朵頤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該公司將自己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出借給兩家商戶,用于在淘寶閃購、美團等網絡平臺上線經營。上述兩家商戶現場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資質(已另行立案查處),線上平臺均使用該公司證照信息。該公司行為構成出借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4月9日、10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與上海市公安局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在前期暗訪排摸基礎上,對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宸宸餐飲店、上海市普陀區旺林餐飲服務部、上海市寶山區張凱小吃店、上海市寶山區琪迪小吃店、上海市浦東新區曹路鎮慕蕓餐飲店等6家網絡餐飲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經查,6家網絡餐飲單位存在使用馬肉、豬肉等非驢肉原料加工成“驢肉火燒”“驢肉粉絲湯”等驢肉菜品對外銷售的違法行為,查獲涉案食品約56公斤,涉案金額44.8萬元。6家餐飲單位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其中,5家餐飲單位因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的涉案金額達到入刑標準,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依法移送公安部門。同時,對另1家未構成犯罪的餐飲單位予以立案查處。
4月28日,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幽靈店鋪”線索后,對上海云祥食品有限公司開展網絡巡查及現場核查。經查,當事人系肉類生鮮食品銷售經營者,因未取得糕點類食品制售(含冷加工操作)經營許可項目,無法通過電商平臺資質審核,其平臺店鋪內現制現售糕點類商品被下架并禁止編輯、銷售。為恢復上架經營,當事人聯系陳某,由陳某通過技術手段變造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將主體業態信息篡改為“食品冷加工糕點制售”,后上傳至網絡平臺并通過審核,用于經營使用。該公司的上述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犯罪情形,涉嫌構成買賣、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偵查。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還包括: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馳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黃浦分公司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及虛假宣傳案、徐匯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徐匯區敬東餐廳擅自變更餐廳布局案、楊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浦洱山茶飲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等。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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