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泰國航空一名空乘涉嫌向澳大利亞走私海洛因案持續發酵,泰國民航局宣布出臺針對航空公司空乘人員的新規定,進一步加強對機組人員隨身行李的管理,并明確禁止空乘替任何第三方攜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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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乘不得替他人帶貨
泰國民航局表示,所有持有航空運營許可證(AOC)的航空公司,必須立即落實新的空乘行李管理措施,包括:
明確規定空乘可攜帶物品的種類、尺寸及重量;禁止空乘替第三方攜帶任何物品,無論是否收取報酬;
唯一例外是航空公司正式安排執行公務所需運輸的物品。
此次新規,是因6月25日一名僅公開姓名為米娜(Mina) 的泰國航空空乘,在澳大利亞墨爾本機場被查獲行李中藏有超過1公斤海洛因而制定。
航空公司必須建立風險管理制度
泰國民航局局長馬納·查瓦那巴育(Manat Chavanaprayoon)空軍上將表示,該措施是根據7月3日國家禁毒委員會會議決議制定。
今后,各航空公司必須建立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對機組人員行李進行隨機抽查;加強空乘禁毒教育培訓;建立內部舉報(吹哨人)機制;制定違規處分制度。
馬納表示,如航空公司未按規定執行,民航局將依法采取監管措施,包括:暫停航空運營許可證;撤銷相關證照;
在未來航空運營許可證的核發、續期及監督檢查中,將新規納入重點審核項目。
泰澳聯合追查跨國販毒集團
泰國禁毒警察局局長、中將阿查永·蓋通(Archayon Kraithong) 表示,目前警方已成立專案組調查此案。
調查人員相信,這起案件與一個跨國販毒集團有關,下一步將重點追查幕后主使、資金來源及其他共犯。
專案組由泰國禁毒警察局牽頭,并聯合首都警察局、泰國麻醉品管制局、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及其他相關執法機構共同偵辦。
警方還準備依據泰國《跨國有組織犯罪法》追加起訴相關嫌疑人。
根據法律,參與跨國有組織犯罪最高可判處4年至15年監禁,并處罰款8萬至30萬泰銖,或并處罰金及監禁。
神秘聯系人身份仍未查明
泰國麻醉品管制局副秘書長阿麗帕·恩班隆(Areepak Ngernbamroong) 表示,目前警方正擴大調查范圍。
此前被捕的47歲嫌疑人烏泰·卡納披瓦(Uthai Khanaphiwat),涉嫌在空乘米娜出發前,將裝有海洛因的包裹交給她。
阿麗帕表示:“調查人員目前正追查一名神秘聯系人,懷疑正是此人將米娜與澳大利亞毒品集團聯系起來。目前尚未確認此人身處泰國還是澳大利亞。”
警方介紹,7月3日晚,調查人員在彭世洛府舊汽車站將烏泰抓獲。
又一嫌疑人負責送貨
警方表示,烏泰已供認,他曾雇傭另一名嫌疑人阿提叻·素披安(Atirat Suphian),于6月22日前往曼谷挽那區一處公寓,將裝有毒品的包裹交給米娜。
目前,兩人均被控持有海洛因意圖販賣及非法出口第一類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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