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原價購買6000萬元的銀行債權資產包后,卻無法轉手售出。調查后發現,涉事資產包中的抵押土地,缺乏合法手續,涉嫌偽造違法發放貸款。為此,企業將這一情況舉報至監管部門。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下稱青島金管局)向舉報企業出具調查意見書,確認銀行在某次授信前未實地查驗,此外,銀行召開行長辦公會確定出具的“托底函”,因“分行未留存函件副本,目前函件內容無法查明。”
華夏銀行青島分行相關人員在回答媒體記者采訪時稱,凱元熱電在該行存在逾期問題,但未回應舉報一事。
三筆不良債權資產包涉嫌造假
德州凱元熱電有限公司(下稱“凱元熱電公司”)負責人馮承強向媒體反映,該公司于2016年從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原價收購了三筆不良債權,事后經調查發現,對應的部分抵押土地資產合法性存疑。
其中一塊由山東盛源家具有限公司(下稱“盛源家具”)抵押的工業用地,面積64240平方米(約96畝),盛源家具在2011年辦理土地使用證,華夏銀行青島分行于2013年辦理了他項權證,他項權證顯示位于臨邑縣臨盤開發區。但官方文件證實,這塊土地查無招拍掛、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繳納土地出讓金等手續資料。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王才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是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權,依法是必須招拍掛和繳納出讓金的。如果沒有,就說明可能出了假證。
民企原價接盤銀行不良債
馮承強告訴記者,凱元熱電是一家主營集中供熱、電力生產、煤炭批發等業務的公司,與華夏銀行青島分行有過多年合作經歷。
據了解,凱元熱電原屬德州市國企,早年由當地發改委主導經營,主要為當地經濟開發區供暖(為開發區部分企業直供用電及為企業提供工業蒸汽),其發出的電也可上國家電網。但該企業長期虧損,曾一度交由開發區政府經營,后者接手后,在一個月左右虧損五六百萬,于是,凱元熱電又被還給了德州發改委。
2011年,德州發改委引入從事電煤生意的山東大強實業集團(以下簡稱“大強集團”),對凱元熱電進行改制重組。
發生上述融資租賃及債權轉讓的時間是2016年,凱元熱電為擴建供熱管網,因擴建供熱管網需要大量資金,但當時公司在銀行的授信額度已經用盡,經華夏銀行青島分行介紹,凱元熱電公司與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合作。
按照約定,華夏金租以4億元的價格從凱元熱電公司處購得其已建成、正在運營中的地下供熱管網,而后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將供熱管網租賃給凱元熱電公司。雙方于2016年4月29日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2016年5月23日,華夏金租將4億元支付至凱元熱電公司。
凱元熱電方面提交資料解釋稱,彼時,由于該公司正在擴建位于德州的供熱管網,投入甚巨,后期缺乏資金,華夏銀行便向凱元熱電推薦向華夏租賃融資4億元,而購買三項債權,實際是這次融資“綁定”的附加條件。
2021年,德州市以國家政策需要為由,關閉了凱元熱電,但是凱元熱電的管網依舊是德州經開區供暖的唯一通道。
華夏金租與德州經開區私下交易
2021年10月3日,德州經開區管委會給華夏金租發文:近日我管委會經與北京金融法院聯系溝通,確認凱元熱電管網及設施之所有權已屬貴司所有。
這意味著,德州經開區和華夏金租都認可凱元熱電的管網所有權轉移到了華夏金租。但雙方商議的這一切,凱元熱電當時毫不知情。
但2023年1月,華夏金租發《關于使用供熱管網設施應付費用的商洽函》,將管網資產視為凱源熱電的資產。
華夏金租致函給德州經開區和凱元熱電稱:管委會向我司發送《商洽函》稱,因代替凱元熱電履行供暖職責,須使用案涉設備,征詢我司意見,我司認可管委會積極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做法。但鑒于我司與凱元熱電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仍未解除,我司僅對案涉設備享有所有權,凱元熱電仍是案涉設備的使用權人。在凱元熱電客觀上確實無法繼續提供供暖服務的情況下,為保障民生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管委會使用案涉設備也應與我司和凱元熱電共同協商,以取得案涉設備的使用權。
凱源熱電公司負責人表示,更為關鍵的,目前使用供熱管網設施有一部分是在融資租賃合同之外的,是歸屬凱源熱電還是其他公司,存在產權爭議,目前我公司已經提起民事訴訟,此案正在法院審理之中。
實際上,華夏金租與德州經開區早已私下交易使用該管網,且未知會凱元熱電其雙方有過約定。
華夏銀行出售資產包涉嫌欺詐
“我們去要錢,他們就說管網就是華夏租賃的,華夏租賃也要不來錢,那就開始訴我們。管網究竟是誰的,反正投資的錢拿不回來。”訴爭中,凱元熱電開始翻出2016年融資文件,試圖對6000多萬元購買的資產包進行轉讓,以換取現金。
“我們當時想的肯定是會虧損,但沒想到根本就無法售出,因為這些資產可以說都是假的。”凱元熱電方面人士稱,他們發現三項債權對應的抵押土地,竟然仍在農田中,找當地人打聽后,才知道這些土地有的甚至都未走正規的收儲流程,目前地塊仍有農地嫌疑。
相關合同文件顯示,2016年5月30日和6月1日,凱元熱電公司與華夏銀行青島分行簽署了三份債權轉讓協議,在沒有任何折價的情況下,受讓了銀行三筆逾期超過一年的不良貸款債權,并為此支付共計6082.65萬元。
這三筆不良貸款債權包括:臨邑富海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富海農業”)債權本息合計約2315萬元(本金1900萬元),臨邑縣錦源紡織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錦源紡織”)債權本息合計約2056萬元(本金1700萬元),臨邑縣魯北炭素有限公司(下稱“魯北炭素”)貸款債權本息合計約1712萬元(本金1450萬元)。
其中,富海農業和錦源紡織的貸款辦理時間都在2013年8月,貸款期限均為1年,逾期已經1年9個月;魯北炭素的貸款辦理時間在2014年4月,期限為6個月,逾期已1年7個月。
馮承強表示,公司當時缺乏資金,只能答應銀行的條件。其當時認為,這三筆不良貸款畢竟都有抵押土地、房產,受讓以后應該也能收回部分資金。銀行在辦理貸款審批時有嚴格審查標準流程,這三筆貸款的抵押物存在如此嚴重的問題,銀行方面不可能不知道,其明明知道資產包存在問題,還故意隱瞞相關情況,就是屬于惡意欺詐我們公司。另外,銀行在處理不良資產時,通常時不良資產打包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資者。轉讓時,要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定價。貸不良資產批量轉讓需通過銀登中心公開掛牌,且資產包一般要求10戶以上,受讓方需為持牌AMC(金融資產公司)。轉讓后應及時通知債務人和擔保人,無法聯系的可在省級以上有影響的報紙或經認可的交易平臺發布公告告知 。銀行在處理這幾筆不良資產時,沒有按照常規處理的方式流程,可能是為了掩蓋問題。
由于三家企業均已逾期,因此于簽訂協議日,上述三筆貸款及利息,最終與凱元熱電購買價齊平——相比于常見的不良資產收購價,這一原價收購極為罕見。
近百畝土地疑違規辦證
由于三家企業均已逾期,因此于簽訂協議日,上述三筆貸款及利息,最終與凱元熱電購買價齊平——相比于常見的不良資產收購價,這一原價收購極為罕見。
然而,隨著馮承強為實現債權進行調查后,發現部分債權對應的抵押土地資產合法性存疑。
相關協議文件顯示,在富海農業貸款過程中,盛源家具以臨國用(2011)第00991號土地使用權及房屋,向銀行提供抵押擔保;錦源紡織以臨國用(2011)第01063號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抵押擔保;魯北炭素以臨國用(2005)第2478號土地使用權證及多處房屋抵押擔保。在抵押貸款過程中,華夏銀行青島分行也辦理了三塊土地的他項權證。
“經調查得知,三筆債權對應的抵押土地均非依法經過土地招拍掛程序取得。”馮承強稱,最嚴重的屬于盛源家具抵押的96畝土地和房屋,未辦理任何土地及規劃審批手續。
2024年,凱元熱電方面向臨邑縣自然資源局、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提交申請,要求對三項債權對應的三塊抵押土地的屬性、現狀、審批、招拍掛等信息進行公開。
2024年9月,山東省自然資源廳作出的一份答復告知書顯示,經德州市自然資源局協助調查,錦源紡織和魯北炭素抵押土地涉及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均對應為《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邑縣完善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批復》(魯政土字〔2006]843號),兩塊土地早先都是工業建設違法占地,2006年5月經該批復獲準由耕地轉為建設用地。而盛源家具抵押的土地,則查不到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2024年10月,臨邑縣自然資源局亦向凱元熱電公司作出答復稱,未查詢到盛源家具名下相關地塊的招拍掛手續及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土地征收的相關手續信息,相關信息不存在。此外,該局2024年9月作出的另一份答復顯示,盛源家具公司房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資料也不存在。
其中,對于錦源紡織抵押的“臨國用(2011)第01063號”土地(以下簡稱“063號土地”),邑縣自然資源局、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回復稱,該地塊并沒有查到招拍掛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在交易金額部分均為空白。
魯北炭素對應的“臨國用(2011)第0248號”土地(以下簡稱“248號土地”),則同樣沒有招拍掛手續,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標注其對價金額僅為90萬元,遠低于其對應的1450萬元貸款金額。
富海農業的擔保方則是臨邑縣盛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源家具”),其名下“臨國用(2011)第00991號土地”(以下簡稱“991號土地”)則更為夸張,幾乎一片空白。甚至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都沒有。
總結而言,063號土地、248號土地、991號土地均未見到招拍掛等手續,更未見集體農地轉為國有工業用地的手續。不過,兩級自然資源部門,在回復063號土地、248號土地時,均提及一份《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邑縣完善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批復》(魯政土字【2006】843號,以下簡稱“843號文件”),指其屬于兩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根據。
843號文件對德州市政府早前的補辦用地手續請示予以批復。該文件稱,臨邑縣于2002年至2003年因工業建設違法占用土地10宗,“目前已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理,為完善用地手續,同意將臨邑縣臨邑鎮等2個鎮328741平方米農用地(全部為耕地)轉為建設用地。”
843號文件同時要求:落實補充耕地方案,做好征地補償和安置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土地,供地情況要經你市國土資源部門及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在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征收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盛源家具究竟是如何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又是如何成功辦理了他項權證?
臨邑方面無法回答此問題
2023年德州當地某律所出具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該所律師前往臨邑縣自然資源局查詢時,相關人員曾表示,盛源家具名下土地系當初招商引資時相關領導同意給該公司使用,基于各種原因,土地使用證對應土地無相關地籍及抵押登記檔案。在德州市自然資源局查詢過程中,工作人員也未查到地塊的報批材料。
王才亮表示,如果是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權,那是必須招拍掛和繳納出讓金的。如果沒有,就說明可能出了假證。因為根據2002年國土資源部發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規定,受讓人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出讓金后,才能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取得土地使用權。
金管局:華夏銀行未對抵押物盡責調查
馮承強認為,凱元熱電公司從銀行受讓不良債權,對應的土地抵押資產合法性存疑,銀行方面應該對此承擔責任。
王才亮表示,銀行在放款之前,如果土地登記機關辦理了他項權證,就意味著對該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如果出了問題,土地登記機關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馮承強告訴記者,就華夏銀行青島分行上述三筆不良債權中涉嫌存在的問題,凱元熱電公司在與該行保全部方面交涉無果后,已向有關監管部門反映。
2025年4月2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表示:核查發現華夏銀行青島分行未對部分抵押房產進行實地查驗的問題。
青島金管局表示:查詢企業貸款抵押擔保資料,華夏銀行青島分行信貸系統留存有與抵押人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原件掃描件)及《房屋他項權證》原件掃描件、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及《士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原件掃描件等資料,復印件均加蓋企業公章、“與原件核對一致”章并由客戶經理風險經理雙人簽字……但核查發現該行在對魯北炭素的授信過程中,未對部分抵押房產進行實地查驗(涉及3處房屋,所有權證號分別為“魯臨房權證城字第 37281號”“魯臨房權證城字第 37282號”“魯臨房權證城字第 37278號”)。在授信審批環節,審批人均對授信材料進行完整、合規性審核,授信申請材料基本滿足授信決策需要,并出具同意給予借款人授信的意見。
青島金管局回答“為了欺騙凱元熱電公司,華夏銀行青島分行還虛假承諾……由華夏銀行青島分行擔保協調延期還款”問題時說:經核查,凱元熱電租賃業務審核過程中,華夏金租對政府平臺擔保的作用和凱元熱電的民營企業性質有顧慮,希望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對業務出具托底函。2016年4月21日,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召開行長辦公會,會議確定“由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向華夏金融租賃公司出具托底函”。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反饋相關函件已提交至華夏金租,分行未留存函件副本,目前函件內容無法查明。
2014年5月24日,盛源家具公司已因資不抵債向山東省臨邑縣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書受理。此外,2016年7月29日,山東省臨邑縣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顯示,盛源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業民,因通過偽造手續國家林業貸款貼息360萬元,被判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臨邑縣林業局工作人員馬某等人也因玩忽職守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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