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磁縣法院副院長辦案期間接受當事人好處被免職,胡亂判決被依法撤銷
2026年3月27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就“磁縣法院副院長胡某某在辦理案件期間接受當事人好處,在判決案件時存在事實不清”等相關問題進行了通報。
該情況通報,是對近日媒體披露“磁縣一法官在辦案期間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回應。
![]()
通報稱,針對媒體的報道,該院高度重視,并第一時間啟動核查工作。經查,報道反映情況基本屬實。磁縣法院副院長胡某某在赴外地取證期間,接受案件當事人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其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2025年4月,市紀委已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目前,相關部門已啟動對胡某某的免職程序。
還有,關于媒體報道中反映的張某某訴李某、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債權轉讓事實不清,邯鄲中院已于2025年11月依法裁定撤銷原一二審民事判決,發回磁縣法院重審。
法律工作者和經歷過案件的當事人都知道,案件在一、二審之后,依法撤銷的難度很大,比例很小。
本案中盡管張某某訴李某、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存在事實不清的問題,但能夠發回重審的關鍵點,還是當事人抓住了“磁縣法院副院長胡某某在赴外地取證期間,接受案件當事人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這一違規違紀事實,才推動了邯鄲中院對案件的核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