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國管局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的公告。
公告指出,公共機構向居民、商戶等轉供電所對應的碳排放不納入核算范圍。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產生的自發自用電力、應對發電總量、自發自用電量分別進行計量和統計。
自發自用電力不納入碳排放核算范圍。 公共機構外購的綠電直連電力消費量應納入碳排放核算,電力排放因子按0計。
原文如下:
現發布機關事務行業標準《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編號為JS/T 303-2026,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國管局
2026年3月23日
![]()
![]()
![]()
![]()
![]()
![]()
![]()
![]()
![]()
![]()
來源:國管局
特別聲明:轉載內容,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不代表贊成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