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我們操作,輕松爆單、月入過萬”,這是不少抖音小店代運營公司招攬客戶的常用話術。然而,委托代運營開小店,真能如此輕松獲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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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張某刷短視頻時,被“手把手教做抖音小店,月入上萬不是夢”的推廣內容吸引。眼見短視頻帶貨火爆,各類網上小店成功的案例層出不窮,張某也萌生了開店創業的想法,隨即在推廣鏈接中留下了個人聯系方式。
不久后,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員工主動聯系張某。經溝通協商,雙方于2024年6月簽訂為期一年的《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甲公司為張某提供店鋪運營方案、技術支持與維護、專業運營知識教學、店鋪賬號問題協助處理等服務,由張某注冊并實操店鋪;張某向甲公司支付保證金1400元,若張某在合同期內未持續運營店鋪、一年內歸屬甲公司的分潤低于1400元、未按甲公司要求實操,或學習咨詢態度不當,保證金不予退還。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僅為張某代辦了營業執照、建立微信群進行簡單指導。實際運營中,店鋪長期無有效訂單,張某多次咨詢運營問題,甲公司均無法給出切實解決方案,雙方由此產生糾紛。張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甲公司退還1400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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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協議中“未按規定方法實操、學習咨詢態度不當則保證金不予退還”的約定,屬于甲公司不合理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格式條款,依法應認定無效。甲公司前期通過夸大營業額、過度宣傳收益的方式進行推廣,對張某構成一定誤導;后期運營中,亦未能舉證證明其全面履行了合同約定的指導、幫扶義務,存在相應過錯。
同時,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投資經營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充分預判商業風險。但其在未系統學習、了解抖音小店運營規則與流程的情況下,草率簽訂合作協議,后續又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同樣存在違約行為。
鑒于庭審中雙方均同意解除合同,法院依據公平原則,判決甲公司返還張某保證金600元。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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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平臺開店帶貨雖有不少成功案例,但行業門檻與經營風險客觀存在。許多人想入局卻不懂運營,便選擇委托代運營公司,而當前代運營市場魚龍混雜、宣傳亂象頻發,稍有不慎便可能蒙受損失。
若計劃通過代運營模式開店創業,務必做好三點:
一是審慎核查運營主體,全面了解公司資質、運營模式、真實成功案例,警惕“保本高收益”“輕松爆單”等夸大宣傳;
二是理性評估行業前景,充分調研目標平臺的經營規則、市場競爭與盈利空間,不盲目跟風入局;
三是規范簽訂合同并留存證據,切勿輕信口頭承諾,仔細核對合同條款,完整保存溝通記錄、轉賬憑證、宣傳材料等,一旦發生糾紛,便于依法維權。
來源丨立案庭速裁團隊
作者丨張 森
美編丨喻靖堯
初審丨張 森
審核丨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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