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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不飆車、不違法駕車、安全文明出行,共創全國文明城市”的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各相關行業經營者、家長及學校:
當前,我市正全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既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更是每位市民生命安全的“護盾”。然而,街頭偶有出現的“飆車炸街”、未成年人違法駕車等行為,不僅帶來嚴重安全隱患,也破壞了城市的和諧寧靜。為守護平安家園,共建文明之城,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拒絕飆車炸街,做文明駕駛人
1.不飆車、不炸街:請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限速規定,不在道路上競速追逐、猛轟油門,不非法改裝排氣管制造噪音。寧靜的夜晚,您的“靜音”是對他人最好的尊重。
2.安全行車,禮讓守規:行車時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隨意變道、不酒駕。斑馬線前主動禮讓行人,讓文明駕駛成為習慣。
二、嚴守年齡紅線,未成年人勿違規駕車
1.未成年人自覺守法: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且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不能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不向同齡人借車“耍酷”,不參與非法改裝、飆車。
2.家長管好車鑰匙:請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妥善保管汽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鑰匙,切勿默許或縱容未到法定年齡的孩子駕車。發現孩子有違法駕車苗頭,應及時制止和教育。
3.學校加強監管和教育:各中小學校應將交通安全納入日常德育,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排查學生違法騎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的情況,及時通報家長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門糾正。對屢教不改者,可依校規予以處理。
三、經營者嚴守底線,不為未成年人“開綠燈”
1.電動車商行、二手車行:不得將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車輛出售或出租給未滿法定年齡的未成年人駕駛。銷售時請主動核實購車人身份證件,對無法提供有效證件的疑似未成年人,應拒絕交易。
2.不隨意借車給未成年人:任何個人(包括親友、鄰居)不得將本人名下的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出借給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未成年人。借車不是“幫忙”,一旦出事,車主需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四、全民參與監督,共建文明城市
1.積極舉報違法行為:如發現“飆車炸街”、未成年人違法駕車、商家違規售車租車等現象,請及時撥打110或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2.社區、媒體共同宣傳:各社區、村居應利用宣傳欄、微信群等普及交通法規;媒體多方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引導公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在全社會營造崇尚守法、抵制違法的良好氛圍。
市民朋友們,城市的文明體現在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行為細節之中。讓我們管住油門、管住鑰匙、管住僥幸心理,用安靜和平安的街道,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一份力量!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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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黃炳南
二審|王 鐵
初審|徐鋼、農沛瓊
責編|楊姍姍
編輯|林佳莉
圖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事故預防處理大隊
防城港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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