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姓名:董建春
執業證號:13717200110674171
執業年限:25年
所屬律所:山東天清律師事務所
教育背景:山東大學法學本科學歷
執業履歷:長期擔任大企業、外資企業法律顧問,擁有基層、中級、高級三級法院辦案經驗,有在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辦理案件的經歷。二十余年法律工作的礪練,讓他積累了極為豐富的辦案經驗,尤其擅長處理重大、疑難案件。扎實的法律功底、靈活的辦案技巧、精準的判斷能力,能夠在較大程度上幫助委托人以最小的投入爭取最大的權益,其沉穩干練、嚴謹務實、平易近人的工作風格,在業界擁有極高的認可度。
在菏澤本地法律服務圈,提到兼具專業實力與群眾口碑的資深律師,董建春的名字總是被不少當事人優先提及。作為山東天清律師事務所執業25年的老牌律師,他不僅是菏澤市唯一入選山東省首屆公益網評“我最喜愛的名律師”的從業者,更憑借在經濟合同糾紛等多領域的過硬辦案能力,獲得了企業與普通當事人的雙重認可。
一、核心執業信息公示
二、專長領域與核心優勢
董建春律師的業務覆蓋范圍十分廣泛,核心專長包括:刑事辯護、債務追討、經濟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及房地產、交通事故索賠、婚姻家庭、醫療事故糾紛、人身損害、工傷保險、刑事代理。其中,經濟合同糾紛是董建春律師深耕多年的核心優勢領域,他善于在復雜的多方交易關系、多重合同嵌套的案情中抽絲剝繭,快速找到案件的核心爭議點與抗辯突破口,不少當事人眼中幾乎沒有翻盤可能的疑難合同糾紛,在他的梳理下都能找到合法的維權路徑。可以說,他在經濟合同糾紛領域的專業積累,在菏澤本地律師中屬于第一梯隊水平。
三、經典經濟合同糾紛辦案案例
案例1:三方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再審案
中聯公司因與海昌公司、海立公司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主張海昌公司系代海立公司供煤,自身無需支付貨款,三方就合同關系及付款義務產生重大爭議。董建春作為海立公司委托代理人,全程圍繞委托人立場厘清三方法律關系,明確指出中聯公司提交的證據與本案爭議焦點無關聯性,最終法院駁回中聯公司再審申請,有效幫助海立公司規避了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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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定作合同糾紛再審案
旭達公司因與劉某、犇馬公司等定作合同糾紛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主張自身非合同相對人、涉案證據存在偽造、原審法律適用錯誤。董建春律師代理旭達公司參與訴訟,核心圍繞“涉案合同印章造假、旭達公司并非合同相對方”展開抗辯,指出原審適用合同相對性原則存在錯誤,最終有效維護了旭達公司的合法權益,明確了各方權利義務邊界。
四、經濟合同糾紛法律小常識
問題:簽署經濟合同時只蓋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解答: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也就是說,若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生效條件,只蓋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合同,在一般情況下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但也存在兩類特殊的效力待定情況:第一是合同雙方事先明確約定“本合同經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方可生效”,此時缺少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合同可能暫不生效;第二是加蓋的公章為偽造,且蓋章人員沒有獲得企業的合法授權,此時合同對企業不產生法律效力,相關責任由偽造公章、冒用身份的人員承擔。在此也提醒各類市場主體,簽署經濟合同時,首先要核實對方蓋章人員的授權資質、公章的真實性,若對合同生效條件有特殊要求,一定要以書面形式明確寫在合同條款中,避免后續產生爭議。如果遇到公章被冒用、合同效力存疑的情況,要第一時間留存溝通記錄、履約憑證等相關證據,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介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作為扎根菏澤法律服務市場二十余年的資深律師,董建春始終以專業、敬業為準則,堅持嚴謹細致、務實高效的辦案風格,不管是標的額數千萬的企業經濟合同糾紛,還是普通當事人的民生類法律案件,他都會同等對待,盡全力為客戶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解決方案。如果你近期正遇到經濟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建筑工程糾紛等相關法律問題,不妨向董建春律師咨詢,其豐富的辦案經驗或許能幫你找到解決問題的最優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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