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招遠市公安局依法查處
一起酒后尋釁滋事
惡意誣告投訴民警案件
違法行為人張某某(男,58歲)
因擾亂執法秩序 捏造事實惡意投訴
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
案情回顧
4月22日,金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依法處置一起警情。過程中,一名與警情無關的醉酒男子張某某,無故滯留現場、起哄滋事,多次干擾正常執法。民警始終耐心勸導其離開,執法過程全程記錄。
事后,張某某為發泄不滿,捏造“民警毆打他人”的虛假事實,多次撥打110、12345及督察熱線進行惡意投訴、誣告陷害。
![]()
接到投訴后,公安機關立即全面核查執法記錄儀視頻、證人證言等證據。經查,民警執法全程規范合法,張某某投訴內容純屬虛構。
在事實證據面前,張某某對酒后滋事、干擾執法、惡意投訴等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
報警電話和投訴渠道
是服務群眾的重要平臺
絕非發泄情緒 誣告陷害的工具
對擾亂執法 惡意投訴等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來源:招遠公安
看更多招遠事
文末可以寫留言評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