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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重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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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召開院務會,聽取各內(nèi)設機構一季度工作匯報,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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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趙龍省長在省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第31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等,審議通過202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方案,修訂檢察人員考核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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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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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市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丹彥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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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召開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集中學習《習近平關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論述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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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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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省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副秘書長、法規(guī)部主任,各大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高管參與,研究探討人身保險現(xiàn)金價值執(zhí)行規(guī)范及保險領域金融黑灰產(chǎn)治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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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在區(qū)鯤鵬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對幫教期少年進行法治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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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臺江區(qū)檢察院走訪司法救助案件當事人,了解被救助者家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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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受邀參加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召開的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案件專家論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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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在區(qū)綜治中心,開展群體性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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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臺江區(qū)檢察院與區(qū)教育局會簽《關于設立校園“青蕾心語”維權信箱的工作辦法》,暢通在校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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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一對一”接觸型婚戀詐騙行為刑事認定等問題,邀請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市檢察院、區(qū)法院、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同志和業(yè)務骨干參與研討交流。
▲4月23日,臺江區(qū)檢察院召開丘某某銷售偽劣產(chǎn)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聽證會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交流座談會,市人大代表、區(qū)人大代表、區(qū)政協(xié)委員等7人受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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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規(guī)范危險駕駛罪、故意傷害罪等案件辦理標準和尺度,細化案件銜接流程等方面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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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臺江區(qū)檢察院走訪鰲峰司法所開展社區(qū)矯正專項工作,督促細化監(jiān)管措施、完善工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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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接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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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臺江區(qū)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董經(jīng)緯接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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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臺江區(qū)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霖接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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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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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臺江區(qū)檢察院檢察官陳燕青作為法治副校長,在福州市光明小學開展“‘未’來的你”專題法治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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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臺江區(qū)檢察院聯(lián)合市內(nèi)河管理處等部門,在白馬河畔開展護河專項普法宣傳活動。
▲臺江區(qū)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周艷紅、第二檢察部主任陳沁、綜合業(yè)務部主任蔡益媚等10余名檢察官,分別在福州市雙杭小學、福州市交通路小學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法治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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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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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圍繞黨建資源共享、未成年人保護等內(nèi)容開展座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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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臺江區(qū)檢察院第二黨支部參加由區(qū)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辦的“清明祭英烈 文明傳新風”主題活動,開展文明殯葬移風易俗普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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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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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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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臺江區(qū)檢察院辦理的“周某玉等3人國家司法救助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2025年涉臺檢察工作概覽》。
02
臺江區(qū)檢察院培育案例入選福州市檢察機關平安建設新聞發(fā)布會暨優(yōu)秀案事例評選活動,其中《穿透“事故”表象 破解“碰瓷”騙局》獲得三等獎,《裂痕之上,希望生長——司法救助庇佑孤老稚童》獲得優(yōu)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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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送 | 臺江區(qū)委政法委、臺江區(qū)人民檢察院
匯編 | 臺江區(qū)人民檢察院辦公室
編輯|臺江區(qū)人民檢察院 蘭寧、趙慶子
審核 | 臺江區(qū)人民檢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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