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序認知
![]()
第38問 律師在留置階段通常能提供哪些間接幫助?
【張律師解答】
從現行公開法條看,監察調查階段律師沒有當然的會見權、閱卷權和直接介入權,因此律師在留置階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外圍幫助”和“家屬幫助”上,而不是像刑事審查起訴、審判階段那樣直接進入程序。比較穩妥、也更能落到法條上的幫助,主要有四類:解釋程序和期限;協助家屬起草并提交變更措施申請、健康和家庭困難說明;幫助核對通知、搜查、查封、扣押、凍結等書面材料是否合法、范圍是否清楚;為后續移送檢察后的正式委托辯護做準備。
【法律上怎么規定】
《監察法》沒有像《刑事訴訟法》那樣單獨賦予律師在監察調查階段的會見、閱卷等程序性權利;但法條同時給了近親屬申請變更措施的權利,也規定了搜查、查封、扣押、凍結、通知、錄音錄像、清單副本、解除無關財物查控等程序要求,《監察法實施條例》還對若干具體程序作了細化。律師在這一階段雖然不能當然“進入案件”,但完全可以圍繞這些已經寫進規范的程序節點,幫助家屬把申請、說明和現有材料整理得更準確。等案件移送檢察后,再依《刑事訴訟法》進入辯護程序。
【家屬現在最該做什么】
和律師溝通時,不要只問一個抽象問題“能不能把人弄出來”,而應盡量把現有事實和材料交完整:留置開始時間、通知情況、疾病和藥物、老人孩子照護、搜查扣押清單、凍結范圍、財物來源、之前是否有談話函詢或責令候查。這些信息越完整,律師給出的建議越接近法條允許的路徑。
【哪些事不要急著做】
不要把律師在留置階段的作用神化成“能直接改變一切”,也不要反過來因為不能會見就否定律師的價值。這個階段律師最重要的工作,恰恰是把家屬最容易做錯的事攔下來,把法條已經給出的路徑用起來。
【風險提醒】
對律師作用的最大誤判,就是要么期待過滿,要么徹底否定。監察調查階段和刑事訴訟階段不是一回事,律師幫助的方式自然也不同。
![]()
【專欄作者簡介】
張智勇,全國優秀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首席合伙人,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 深耕刑事法律實務29年,張智勇長期聚焦行賄類、職務犯罪、詐騙、經濟犯罪及監察留置程序的理論與實戰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帶領其領銜創辦的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剝離民商事業務,率先完成‘全員、全業務’的刑事專業化轉型,將其打造為業內公認的西南地區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
執業以來,張智勇親自參與辦理各類重大疑難職務及詐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帶領團隊辦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獲評“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全文收錄。在實戰之外,他堅持“法理與實務雙向賦能”,受聘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多所高校法律碩士兼職導師,并在律所內部十余年堅持“集體討論全部刑案”制度。其結合二十余年一線實戰經驗撰寫的《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等實務成果,為重大刑事案件精細化辯護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此外,張智勇律師常年堅持新媒體普法,全網關注者已突破600萬。面對這份海量的社會關注,他始終將其視為一種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與執業鞭策。通過持續輸出專業的實務經驗,他致力于打破復雜刑事案件中的信息壁壘,幫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認知,傳遞法律的溫度與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