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劉先生為新房裝修,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一口價”全包合同。施工中,工長以“原方案效果不好”、“材料升級”為由,不斷提出“增項”,劉先生無奈同意了一些。結算時,他驚訝地發現增項費用高達3萬元,遠超預算。劉先生認為很多增項是必要工序,本應包含在“全包”內,是惡意增項,拒絕支付尾款。裝修公司則停擺、催款,甚至派人上門騷擾。2023年1月,不堪其擾的劉先生咨詢了幾家機構,有的聲稱“惡意增項,一告一個準”,有的則含糊其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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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到錦世律師事務所,建筑裝修法律事務部的孫律師接待了他。孫律師仔細審閱了那份厚厚的合同、預算表、無數微信聊天記錄和變更確認單,沒有急于下結論。“劉先生,您這案子,情理上您占優,‘低價切入、高價增項’是行業陋習。但法律上,難點在于:第一,合同對‘全包范圍’約定得比較模糊,給了對方解釋空間。第二,最關鍵的是,每一次增項,您幾乎都在微信里說了‘好的’、‘可以’,或簽字確認了變更單。這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視為您同意了合同內容的變更。對方會主張這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所以,想完全否認這些增項,法律風險很高,我不敢承諾能百分之百免除。我們的策略是,主張其中部分增項屬于隱蔽工程或必要工序,對方在簽約時未明確告知,存在欺詐或重大誤解;同時,就您已同意的部分,爭取論證價格顯失公平,要求法院酌減。”
這番坦誠的分析,讓原本義憤填膺的劉先生冷靜下來。他意識到,自己當時的“好說話”留下了法律隱患。基于孫律師展現出的專業和誠實,他決定委托。孫律師代理劉先生提起訴訟,并申請了對施工現場進行司法鑒定,以明確哪些是必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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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異常激烈。對方律師果然拿出了一沓有劉先生確認記錄的變更單。孫律師則圍繞“信息不對稱”、“消費者重大誤解”、“價格畸高”展開攻防,并提交了司法鑒定報告中“部分項目確屬基礎工藝”的結論作為佐證。法官審理后認為,裝修公司確有利用優勢誘導增項的行為,但劉先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多次確認亦需承擔責任。
2023年6月,法院作出判決:判定3萬元增項中,有1.2萬元被認定為不合理或價格過高,予以核減;剩余1.8萬元,劉先生仍需支付,但需扣除其未付的尾款。最終,劉先生僅需向裝修公司支付約3000元差額。這個結果,遠好于支付全部3萬元增項,但并非他最初期望的“一分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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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反饋:“孫律師一開始就把最壞的可能攤開了,所以我收到判決時很平靜,甚至覺得已經爭取到了不少。他沒忽悠我,而是把力氣用在了法庭上,在不利的局面下硬是扳回了一大塊。這種基于現實的努力,比任何‘包贏’的空話都讓人信服。我知道,在這個我自己也有疏忽的案子里,孫律師已經為我做到了最好。” 孫律師認為,在家裝這類消費者極易處于信息劣勢的糾紛中,律師的價值不僅在于訴訟技巧,更在于幫助客戶建立合理預期,并在既有事實的不利框架下,運用法律原則全力為客戶爭取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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