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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太祖朱元璋搞軍民分治,為保障軍隊來源,構建軍戶世襲制度。
軍隊家庭叫做軍戶,承擔服兵役的義務,一干一輩子,這份義務累世相傳,老父親駕鶴西去了兒子提著刀跳上馬繼續干。
真正的擇一業終萬世。
軍戶歸衛所管理,形成了大明特色——衛所制。
按照設計想法,軍戶家生孩兒有當兵的有種地的,兵源充足,國家負擔還小。
可現實是戰斗損耗遠超人類正常繁殖能力,再加上軍戶地位很低,出生在軍戶家屬于典型的輸在起跑線,還不能更換賽道,最痛苦的生活是沒有希望的生活。
官僚們也是大肆侵吞國有資產,把軍戶的土地占為己有,讓軍戶給自己干私活。
于是大量士兵不愿意留在衛所,紛紛逃竄。
比如公元1367年至1370年三年間逃亡的士兵高達五萬人。
軍戶為了逃避軍役,各種招式層出不窮。
有的全家大逃亡,個人跑還有家人頂著,全家大遷移,在那么個沒有攝像頭的年代,還真不好找。當時出現一里一百一十戶人家,應該有一千多口人,后來跑的只剩二三十戶,每戶倆三人,留下的還要替逃跑的繳稅服兵役,只能越跑越多。
有的寧愿自殘也不愿去當兵;有的把兒子過繼給別人或者去給別人當上門女婿;最奇葩的是去窮人家買個男丁頂替自家男丁服兵役或者讓自家使女招個上門女婿去服兵役。
總之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展開各種手段規避兵役。
士兵逃跑還有個關鍵點是能跑動的都是身強力壯的,留下混日子的全都羸弱不堪。比如嘉靖朝,核查九邊之一薊州,逃亡高達三萬四千多,占了百分之三四十,逃跑的都是青壯年,明廷不得不感嘆:守尚不及,戰則豈堪。
各為各的利益,大明政府也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對付逃兵役事件,其中一項叫做清勾。
清勾,解釋出來是清軍和勾軍。
清軍是根據花名冊清理軍戶和大規模補充士兵,前期是中央派御史等到地方進行,后期改為地府巡撫和督撫負責。
勾軍是針對衛所士兵逃亡追捕行動,前期是衛所追捕,后期改為士兵跑到哪個地方被抓捕由當地遣送回去。
清勾制度在明初還湊合能用,伴隨腐化嚴重,效果越來越差。其實所有事情都是伴隨腐化嚴重越來越差。
當時清勾制不僅腐敗蔓延,還擾亂地方秩序,嚴重阻礙經濟發展。明廷為了保證軍隊質量,只能花費更多錢糧搞清勾制度,于是法令更嚴,百姓反抗情緒更重,形成了惡性死循環。
所以到萬歷時期,清勾制實在進行不下去,基本走向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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