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堆物引發矛盾,
“三所聯動”介入解決
胡先生與白先生系江蘇路街道某老式多層住宅樓內的鄰居,胡先生為業主,白先生為其隔壁房屋租客,雙方共用同一公共通道。今年4月,胡先生將房屋掛牌出售,但因白先生在房屋門口及公共樓道長期堆放快遞包裹、生活雜物等,對房屋交易造成影響。
胡先生多次要求白先生進行清理,白先生雖口頭應允,但未有實際行動,后期甚至拒絕溝通,導致鄰里關系惡化,雙方矛盾逐步升級,無可奈何的胡先生求助調解委員會,希望通過調解化解糾紛。
考慮到樓道堆物涉及物業鄰里和消防安全等問題,調委會啟動 “三所聯動”機制,聯合社區民警、法律顧問組建調解小組,合力化解糾紛。
現場查看核實情況,
分工發力撫平情緒
接到調解申請后,調解小組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實地查看,并走訪左鄰右舍。經核實,白先生確實在門口及樓道內長期堆放紙箱、快遞等雜物,擠占了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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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調解中,雙方爭執激烈,情緒對立。胡先生指責白先生不作處理,且態度消極;白先生則提出自己是與人合租,屋內空間狹小,堆物是不得已而為之,且自己已將快遞擺放整齊,認為不影響通行。
為化解僵局,調解小組按分工同步發力。首先,社區民警維持現場秩序,并向雙方科普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識。民警指出,樓道是消防通道,嚴禁堆物,一旦發生險情,嚴重影響疏散救援,必須立即清理,保障公共安全。
接著,法律顧問進行釋法,指明依據《民法典》,樓道屬于業主共有部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占用,長期堆物已侵害相鄰方通行、環境權益,應當排除妨礙;且相鄰權受法律保護,合理需求不能以損害他人權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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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頭溝通將心比心,
柔性疏導推動換位思考
在民警警示安全風險、律師明晰法律責任之后,雙方對立情緒逐漸緩和。調解小組隨即運用“背靠背”調解法,與當事人進行分頭溝通、柔性疏導,推動雙方達成共識。
一方面,調解員勸導白先生換位思考,理解對方售房訴求,并再度告知其占用公共區域為他人帶來的麻煩;另一方面,民警與律師勸說胡先生體諒對方居住空間狹小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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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共識擬定方案,
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在調解小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下,白先生當場表示愿意按期進行清理,胡先生則同意給予合理整改期限,不再追究過往。
為確保方案可行、落實到位,調解小組結合實際,共同擬定整改方案,明確清理范圍、時限和后續管理要求,雙方當場簽字確認,均表示嚴格遵照履行。
后續調解小組持續關注,主動回訪。經現場核查,白先生已全面完成清理,樓道恢復整潔暢通,胡先生對結果表示滿意,雙方關系也有所改善,真正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本案為樓道堆物、公共空間占用等同類糾紛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調解樣本。實踐證明,“三所聯動”機制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能夠有效整合公安、司法、法律服務資源,快速響應、高效處置鄰里矛盾,切實提升居民獲得感、安全感與幸福感,為建設平安社區、法治社區、和諧社區提供堅實支撐。
來 源|促進法治科
編 輯|王 冠
校 核|楊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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