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這條新聞的時候,我愣了一下。索尼在PS商店搞動態定價實驗,不同用戶看到同一款游戲的價格居然不一樣——而且沒提前告訴玩家。這事兒現在被丹麥律所Arkaden揪出來了,說可能違反了歐盟消費者法。
先說說這到底是個什么情況。索尼的"動態定價"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打折促銷,而是同一款游戲,A用戶看是300塊,B用戶看可能就是350塊。關鍵是,索尼沒公開說明這個機制,玩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區別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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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律所Arkaden聯合多家律所指出,這種做法踩了歐盟第2011/83/EU號指令的紅線。該指令明確規定:如果使用個性化定價,必須"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告知終端用戶。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教授Peter Rott直接放話:"我認為《消費者權利指令》第6條第1款(ea)項仍然適用。"換句話說,索尼這波操作,法律上站不住腳。
更麻煩的是,還可能撞上另一條法規——歐盟第2005/29/EC號指令。這條規定,如果商業行為"隱瞞了消費者在特定情況下做出知情交易決定所需的實質性信息",就會被視為"誤導性商業行為"。索尼既沒公開機制,也沒讓用戶知情選擇,兩頭都沾邊。
這里有個對比很有意思。微軟從2022年就開始在Xbox平臺用個性化定價,但人家是明牌打的:會明確告知用戶,而且這類優惠專門放在"Just for You"(專屬于你)板塊里。玩家一看就知道"這是給我個人的價",買不買自己決定。索尼的問題不在于用了個性化定價本身,而在于全程黑箱,玩家完全被蒙在鼓里。
Arkaden已經向索尼提出質詢,但索尼沒回應。哥本哈根大學法學教授Christian Bergqvist分析,"在丹麥,他們可能面臨罰款。但對索尼這樣的公司來說,罰款影響有限。"言下之意,這案子如果鬧大,真正麻煩的是法律層面的定性,而不是錢的事。
其實索尼最近官司纏身。英國那邊正打著一場近20億英鎊的集體訴訟,指控PlayStation商店數字游戲定價壟斷,導致游戲價格虛高。同期,Epic在和谷歌的訴訟中獲勝,谷歌被認定在應用商店收費上存在壟斷行為。索尼在平臺抽成和定價透明度上的壓力,可以說是越來越大。
作為玩家,我最在意的倒不是"個性化定價"這個形式本身。如果索尼真的給我發個"老用戶專屬折扣",我大概率是樂意的。但前提是——我得知道這是專屬價,而不是稀里糊涂多花了錢還以為是正常定價。信息不對稱這事兒,放在任何消費場景里都讓人不舒服,更何況是游戲這種動輒幾百塊的支出。
現在歐盟律師已經介入,后續怎么發展還得看。但有一點很明確:平臺越大,定價機制越需要擺在臺面上。暗箱操作的時代,可能真的要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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