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蔡鼎 每經編輯:畢陸名
美湖股份(SH603319,股價31.87元,市值108.1億元)5月22日盤后公告稱,公司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因公司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時,未準確披露合同標的物為機器狗相關部件,且將估算的9.43億元最高訂單額作為合同金額披露,存在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的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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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美湖股份公告
公告顯示,湖南證監局決定對美湖股份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并要求董事長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局接受監管談話。公司表示,將深刻反思,加強內部管控,提升信披質量。
事起一篇微信公眾號文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注意到,美湖股份此次被采取監管措施事起一篇僅僅“存活”了35分鐘的微信公眾號文章。
5月11日,美湖股份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題為《美湖股份簽署具身智能訂單合同》的文章。然而,該文章發布后不久便被匆匆刪除。當日晚間,美湖股份發布正式公告進行情況說明和風險提示,承認公眾號信披不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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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美湖股份公告
公告披露次日(5月12日周二),美湖股份競價一度漲停,但開盤后迅速跳水翻綠,截至當日收盤跌9.84%,全天“放量”成交19.8億元,換手率15.81%,振幅達到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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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方財富
公開資料顯示,美湖股份這份合同的對手方為“七騰機器人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打產品是防爆智能巡檢機器人、防爆四足機器人(即機器狗)等特種機器人。也就是說,美湖股份配套的執行器(行星減速器、諧波減速器等)和鑄件,全部用于四足機器狗,而非目前二級市場火熱的“人形機器人”概念。
上交所亦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
《決定書》提到,美湖股份發布的上述公眾號文章雖然題為《美湖股份簽署具身智能訂單合同》,但合同標的物實際為機器狗相關部件。
湖南證監局還稱,美湖股份未考慮到市場上普遍將“具身智能”與“人形機器人”的概念進行混淆情形,未準確披露合同標的物為機器狗相關部件;該文章描述的“合同金額人民幣 94,318.20 萬元”實際為該框架合同測算的最高訂單額,系估算而來,且未提示相關風險,該公眾號文章內容存在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的情形。
湖南證監局認為,美湖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相關規定,該局決定對美湖股份采取監管談話的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長許仲秋根據該局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接受監管談話,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每經記者還注意到,除了收到湖南證監局的《決定書》外,今日晚間,上交所亦對美湖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了監管警示,涉及內容與湖南證監局《決定書》中提到的內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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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上交所截圖
上交所稱,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許仲秋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披第一責任人,同時代行董秘職責,是公司信披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及其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此,上交所決定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代行董秘)許仲秋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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