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
禍從天上來
家住磐安某小區4樓的
吳阿姨(化名)在洗碗時
突然看見窗外有煙冒出來
探頭一看不得了——
3樓鄰居家的洗衣房起火了!
![]()
說時遲那時快
吳阿姨趕緊撥打119報警
![]()
接警后
消防救援人員與物業迅速趕到現場
并在戶主到家前將明火撲滅
![]()
從現場圖中可見
洗衣機被燒得只剩外殼
正上方頂棚被燒出了個大洞
好端端的,洗衣房怎么會著火?
沒想到
這回真是禍從天降
物業人員一句話點破真相:
是樓上15層有人在電焊,火星掉下來了
15樓焊接,3樓起火
中間隔了整整11層
一顆小小火星竟有如此大威力?
經消防部門調查才得知
在15樓進行高層電焊工作的工人陳某某
竟然違反了5項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未持證上崗
動火作業前未辦理任何相關審批手續,無視動火作業的基本安全規定
未采取有效的防火隔離措施,給火災發生留下極大隱患
未清理可燃物,沒有觀察下方是否有可燃物
無現場看護,沒有安排專人看護,火星掉下去也沒人發現
據陳某某本人供述:
當時,我正在15層外墻安裝空調架,打算把原本“口”字型的架子改成“目”字型,需要進行電焊焊接。我心想這么點活,很快就弄好了,就沒有放置任何防護措施。
![]()
“口”字型空調架示意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雇主和焊工都覺得:
“就這點活,很快的,不用那么麻煩吧?”
正是這種圖省事、嫌麻煩、存僥幸的心理
讓一次簡單的電焊作業
變成殃及無辜的火災
觸碰法律紅線:誰違規,誰擔責!
陳某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鑒于此行為雖引起火災,但未造成更嚴重后果,公安機關依法決定:給予陳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安全無小事,動火需謹慎
涉及動火作業的人員
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
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
方可上崗作業
動火作業前應辦理審批手續
作業時要規范操作
![]()
來源:金華消防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