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法律案件層出不窮,面臨不同困境。有人醉駕被查,血液乙醇含量檢測結果成關鍵爭議點;有人因破壞公用電信設施被立案,面臨三年起點刑。這些案件如何解決?廣東中億律師所的李桂英律師憑借專業能力和豐富經驗,為當事人層層剖析問題,成功化解法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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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醉駕案——乙醇鑒定濃度不能代表駕駛時,如何爭取不起訴
2023年2月2日晚,林XX酒后駕車發生事故。經司法鑒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5.57mg/100ml,剛剛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案件移送檢察院后,大多數人會想當然地認為:只要有乙醇含量鑒定結論,且數值超過醉駕標準,就一定會被起訴定罪。然而,本案中這條常規思路卻走不通。原因是:該鑒定所依據的血樣,并非在醉駕行為發生時當場提取,而是在事后數小時才抽取的。這就不能排除一種可能性——林XX在停止駕駛后、血樣提取前,曾在家中再次飲酒,從而增加了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如果這種可能性存在,那么鑒定結論就不能真實反映駕駛時的醉酒狀態。常規的直接起訴思路,在證據規則面前站不住腳。
廣東中億律師事務所的李桂英律師接手林XX醉駕案后,沒有急于認罪認罰,而是冷靜地將案件拆解為兩個獨立的小問題:第一,司法鑒定意見書所載的乙醇濃度,能否準確代表林XX駕駛時的實際酒精含量?第二,林XX停止駕駛后,是否存在再次飲酒的行為,從而影響了檢測結果的真實性?
帶著這兩個問題,李桂英律師查閱了全部案卷材料。她發現,抽取血樣的時間與林XX結束駕駛的時間之間,間隔了數個小時。更重要的是,有證據表明林XX在停止駕駛后、血樣提取前,確實在家中又有過飲酒行為。這意味著,鑒定出的95.57mg/100ml很可能是駕駛后再次飲酒疊加的結果,而非駕駛時的真實濃度。據此,李律師向檢察院提交了詳細的不起訴法律意見書,指出現有證據無法排除合理懷疑,不符合起訴條件。檢察院認真審查后,采納了律師意見,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最終,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對林XX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案例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從重罪到緩刑,罪名變更之路
2022年5月16日晚,張X、艾X二人剪斷了電纜線。公安機關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立案偵查。網上檢索類似案例,很多人會認為立案罪名基本上不會更改。然而,此罪的法定起點刑為三年有期徒刑,一旦定罪,當事人將面臨較長時間的監禁。如果按照常規思路去應訴,無法滿足當事人“不想被關押”的核心訴求。
李桂英律師接手艾X的案件后,同樣將問題拆解為兩個:第一,艾X主觀上是否具有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的故意?還是另有目的?第二,公安機關認定的損失明細,能否真實反映危害結果?通過仔細閱卷,李律師發現:艾X的主觀意圖實際上是偷盜電纜線以獲取銅材變賣,而非故意破壞通信設施。同時,損失明細的計算方式存在不客觀之處,夸大了實際損害后果。基于此,李律師向檢察院提出法律意見:本案應當以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并綜合艾X的認罪態度、退賠情節等適用緩刑。檢察院認真考量后,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并最終變更了罪名。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艾X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當事人實現了免于收監的訴求。
兩案結果
林XX醉駕案: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決定。艾X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李桂英律師自2014年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三百余件,成功辦理刑事及民事訴訟相關案件二百余件,在處理復雜刑事案件中,善于突破常規思維,通過精準拆分問題、深入挖掘證據,為當事人爭取最優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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