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四川稻城亞丁與云南瀘沽湖兩大 5A 景區因攔截省道設卡收費引爆輿論,核心矛盾是把國家公共道路變成景區 “私產” 強制收費。
稻城亞丁景區封堵S462 省道的38 公里路段,禁止社會車輛通行,強制收取120 元 / 人觀光車費(后降為 96 元)方可過境或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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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沽湖在S307 省道設卡,對過境車輛預收 70 元門票,憑定位 “先收后退”,實質捆綁消費。
實際上,2026 年 4 月文旅部已點名 5 家 5A 景區(含稻城亞丁)違規圈占公共道路、擺渡車強制消費,但整改并不到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所涉路段S462、S307等均是依法受國家保護的公共基礎設施。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收費站審批權屬省級政府。截至爭議曝光時,兩地均未能出示省級部門的批準文件,所謂的“已獲審批”缺乏公開透明及公信力。
稻城亞丁辯稱收的是“服務費”而非“過路費”。這本質上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以禁止自駕為前提,迫使游客必須購買其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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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稻城亞丁和瀘沽湖的兩起爭議已進入行政解決通道。
稻城亞丁:緊急叫停與全面核查
省級介入并提級整治:事件爆發后,四川省迅速成立由多部門組成的省級調查指導組,以嚴肅態度介入調查。
立即暫停收費并展開成本核查:自2026年5月29日起,景區暫停觀光車及電瓶車收費,并啟動成本監審工作,從源頭規范價格。
明確糾正違規行為:工作專班明確表示正在核查涉事省道的管理權限,并將及時糾正“不合規管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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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沽湖:簡易優化與過境改線
“掃碼通行”優化:麗江市交通局已“優化”為掃碼通行,但未徹底解決核心法律爭議。
過境改線工程:S221瀘沽湖過境改線工程已啟動,建成后將實現過境與旅游車輛分流,從物理上解決沖突。
從長遠看,此次爭議反映了部分景區經營理念扭曲(重短期利益輕長遠發展)和監管機制滯后(面對投訴未能及時制止)的深層問題,其治理需要著眼長遠。
作為游客,該如何依法維權?
答案是肯定的:不要被動消費,要理直氣壯地維權!
事前:了解自身權利
出行前知曉公共道路不得隨意圈占收費的法律常識,做到心中有底。
事中:現場有力交涉
表明立場:直接表明“省道是公共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隨意收費”,并援引《公路法》第九條。
要求出示文件:務必要求對方出具省級以上ZF簽發的收費批準文件及《收費許可證》。
尋求替代方案:明確告知僅是“過境”而非“游覽”,要求其按規定提供免費快速通行或繞行方案。
依法維權:若溝通無效,切勿發生肢體沖突。應即刻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15(市場監管)和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事后:保留證據并持續跟進
保存證據:對現場情況拍照、錄像,并保留所有票據,這是后續維權的關鍵證據。
合法維權:如問題在行政層面無法解決,可考慮委托律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這位律師通過法律途徑推動解決公共議題的成功案例,提供了有效路徑。
個人維權不僅是為了解決當下矛盾,更是以“鯰魚效應”推動社會進步與政策完善的催化劑。例如,四川律師胡磊通過訴訟迫使政府公開討論高速公路收費到期問題,間接推動了成綿、城北高速的停止收費。
停止沉默與“息事寧人”,敢于依法維權,每一次行動都可能推動改變,讓公共道路歸還于公眾。
稻城亞丁和瀘沽湖的“圈路收費”之所以引發爭議,關鍵在于其切中了“公共資源的公益性與商業運營的逐利性”之間的矛盾。
從法理上看,這種行為大概率構成違法。對游客而言,面對不合理的規則,應敢于依法“較真” 。個人在爭取自身權益的同時,也將匯聚成公共監督的力量,促進旅游市場的規范與健康發展。(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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