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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一單一庫”常見問題解答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施“一單一庫”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號,以下簡稱《公告》)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現對“一單一庫”管理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 2026年6月1日之前已經受理但尚未作出審批決定的資質認定申請事項,應當如何辦理?
答:對于2026年6月1日之前已經受理但尚未作出審批決定的申請事項,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一單一庫”管理要求,并嚴格按照資質認定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開展評審許可,2026年6月1日后嚴格按照“一單一庫”范圍審批發證。不得變更范圍發證,不得“突擊發證”。
2. 資質認定事項申辦過程中,因能力項目庫動態調整而影響到具體申請項目的,應當如何辦理?
答: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申請后,依據審批決定作出之日時的能力項目庫范圍核發資質認定證書。
3. 2026年6月1日前已取得資質認定的能力項目不在“一單一庫”范圍內的,2026年6月1日后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相應的檢驗檢測報告是否應當加蓋CMA標志?
答:檢驗檢測機構2026年6月1日前已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無論其是否在“一單一庫”范圍內,在證書到期前其資質能力仍然有效,但鑒于2026年6月1日起未列入“一單一庫”范圍的檢驗檢測項目不再需要取得資質認定,依據《公告》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2026年6月1日后機構出具相應的檢驗檢測報告不應也無需使用CMA標志,相關招標、采購或委托方也不應要求檢驗檢測機構在相應的檢驗檢測報告上使用CMA標志。
考慮到檢驗檢測業務的延續性,為保障相對人的正當權益,2026年6月1日前檢驗檢測機構已經與客戶簽署了檢驗檢測委托合同的,可以在原資質認定證書的能力范圍內出具加蓋CMA標志的檢驗檢測報告。
4. 檢驗檢測機構同時依據庫內標準與未入庫標準開展檢驗檢測活動,應當如何規范出具檢驗檢測報告?
答:檢驗檢測機構在同一份檢驗檢測報告中同時依據庫內標準與未入庫標準出具檢測數據、結果的,不得在報告中標注CMA標志。但使用不含檢驗檢測方法的各類產品標準、限值標準的除外,可作為判定依據用于檢驗檢測報告。
5. 未納入“一單一庫”管理的檢驗檢測活動,檢驗檢測機構是否無需取得資質認定(CMA)即可開展檢驗檢測活動?
答:未納入“一單一庫”管理的檢驗檢測活動,無需取得CMA資質,檢驗檢測機構可以按照能力具備、風險可控、用戶自愿的原則,向委托方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不得標注CMA標志。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法律、法規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另有規定的,應該依法取得相應資質,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農作物種子和食用菌菌種檢驗機構、藥品檢驗機構、獸藥檢驗機構、商用密碼產品檢測機構、興奮劑檢測機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安全評價檢驗檢測機構。
6.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是否需要取得資質認定(CMA)?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應當取得相關部門許可,不納入“一單一庫”范圍,無需取得資質認定(CMA)。
需要明確的是,依據《產品質量法》等規定,從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產品檢驗檢測活動,應當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
7.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時,發現擬申請的檢測領域與庫內標準所屬領域不對應,應當如何辦理?
答:一些標準可能同時適用“一單一庫”的多個領域,因此在某一個領域的庫內標準可根據其實際適用范圍跨領域申請使用。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標準適用范圍、實際業務內容和檢測能力如實填報。如庫內相關標準備注有特別范圍限制要求,應當符合相應要求。
但上述要求不適用有限制條件的情形,如抽樣、取樣、制樣、水尺計重、容量計重、流量計計重、衡器鑒重、木材檢尺等項目(參數)只允許在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申請。
8. 納入能力項目庫的標準、技術規范需滿足哪些條件?
答:納入能力項目庫的標準、技術規范,一般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從內容看,應當對檢驗檢測項目/參數及檢驗檢測方法作出具體規定。單純管理類、計算類、限值類以及針對生產企業的檢查要求等非檢驗檢測項目/參數的標準、技術規范,原則上不納入能力項目庫。
二是從類型看,應當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以文件、技術規范等形式發布和指定的檢驗檢測方法;市場監管總局確定的其他標準和技術規范。
三是從效力看,應當為現行有效的標準、技術規范。除被現行有效標準引用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指定用于監督抽檢、執法檢驗等特定工作等情形外,已經廢止的標準、技術規范不納入能力項目庫。
9. 除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際標準外,其他類型標準和技術規范,是否可以納入能力項目庫?
答:目前納入能力項目庫的主要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發布的國際標準,這些都是社會普遍接受、成熟可靠的檢驗檢測方法類標準。
此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需要,以文件、技術規范等形式發布和指定的檢驗檢測方法,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確定的其他標準和技術規范,按規定納入能力項目庫。
同時,考慮到檢驗檢測作為高技術服務業在賦能產業創新、支撐現代化產業體系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尚未形成成熟標準、服務于新產品新產業的檢驗檢測活動越來越多,實施“一單一庫”管理后,市場監管部門在技術前沿領域引入“沙盒監管”模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篩選尚未成為成熟標準的檢驗檢測方法,重點考慮將先進團體標準納入“一單一庫”,為創新性檢驗檢測活動作出制度安排,為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提供高水平檢驗檢測服務供給。
10.“一庫”中為什么存在部分已廢止的標準?這些標準應當如何規范用于檢驗檢測活動?
答:能力項目庫中存在部分已廢止的標準,原因是該廢止標準被現行有效標準引用,或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定用于監督抽檢、執法檢驗等特定工作等情形。檢驗檢測機構在資質認定范圍內使用這些廢止標準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限定使用范圍,并在檢驗檢測報告上明確標示說明。
11. 能力項目庫實時動態調整。發現有關標準未入庫的,檢驗檢測機構等有關單位如何提出入庫申請?
答:檢驗檢測機構、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國家資質認定行業評審組對符合入庫要求的標準,可以通過能力項目庫管理平臺(https://cma.caqit.org.cn/)提出調整建議或申請。申請時應當說明理由,提供該標準的準確名稱和編號,并提交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標準文本及鏈接至郵箱(cmanlk@caiq.org.cn),經專家評議、市場監管總局審定后動態更新能力項目庫并發布公示。申請方可登錄能力項目庫管理平臺實時查詢。
12.已入庫的產品標準,如果未在庫內找到該產品標準引用的方法標準,應當怎么辦?
答:對于已入庫的產品標準,其引用的方法標準原則上均應當入庫。如果發現存在未入庫的情況,可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項目庫管理平臺(https://cma.caqit.org.cn/)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將其納入能力項目庫。
產品標準引用的方法標準不屬于《公告》規定的入庫標準類型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依據該產品標準直接申請資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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