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飼養犬只的市民注意啦!2026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實施《關于公布徐州市重點管理區內禁養烈性犬品種名錄和大型犬標準的公告》(徐公規〔2026〕1號),根據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徐州市養犬管理條例》,違規養犬最高可拘留10日或罰款5000元,犬只將被沒收。請市民朋友依法依規飼養犬只。
一、新規核心:
大型犬、烈性犬認定標準明確1. 大型犬認定標準(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認定為大型犬)-體高>60厘米:站立時地面到肩部最高點距離;-體長>100厘米:兩耳連線中點沿背線到尾根處距離。
2. 烈性犬名錄(含雜交后代)德國牧羊犬、杜賓犬、杜高犬等32種犬以及具有以上品種的雜交后代,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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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二、重點管理區范圍
繞城高速以內區域(京臺、連霍、淮徐三條高速合圍區域);
繞城高速合圍區域以外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已建成區域及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域;
賈汪、銅山區及縣(市)重點管理區由當地人民政府劃定;
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導盲犬、扶助犬除外),每戶居民限養一條小型觀賞犬。
三、違規養犬處罰依據
1. 《徐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違法飼養大型犬:由公安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2.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2026年1月1日施行)規定:-干擾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放任犬只恐嚇他人:處1000元以下罰款;-違法違規飼養烈性犬: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多次違規、嚴重傷人):拘留5-10日;-驅使犬只傷人:按故意傷害處罰,拘留5-10日+1000元以下罰款。
四、文明養犬指南
1. 先確認犬種:對照名錄和標準,烈性犬、大型犬新規實施前自行處置(轉讓或送養至非重點區)。
2. 及時辦證免疫:養小型犬,必須免疫+登記上牌。
3. 遛犬必守規矩:使用1.5米內牽引繩、清理糞便,不得攜犬進入超市、商場、飯店、公園、學校、醫院和影劇院等場所,以及設有犬只禁入標識的公共場所,避開人群密集區。
4. 杜絕擾民行為:避免犬只深夜吠叫、追逐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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