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紅(文中化名)是江西宜春人,時年28歲的她常年混跡在娛樂場所,丈夫非常看不慣,就讓她找份正經工作,可她嫌務工辛苦、掙錢慢,不愿靠力氣謀生,夫妻矛盾也因此日積月累越來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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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躲避丈夫的約束和爭吵,2011年8月,李艷紅獨自遠赴江蘇宜興謀生,機緣巧合下她結識了一個小包工頭,此人名叫閔遠戶。
閔遠戶包工多年手里小有積蓄,因為嫌棄妻子汪自珍不夠洋氣,在認識李艷紅后,被她的美貌深深吸引,于是就出錢幫她租下房屋,二人很快發展成情人關系。
汪自珍和丈夫從白手起家開始,整整相伴八年,二人跟前有一個兒子,丈夫和李艷紅在一起時,她正身懷二胎。
眼看著丈夫從慢慢晚歸到夜不歸宿,再到和自己爭吵不斷,起初汪自珍以為只是丈夫在外面貪圖一時的新鮮感,于是就一直默默隱忍著,然而由于李艷紅后來的主動挑釁,汪自珍的日子還是會平靜的過下去。
但是李艷紅知道閔遠戶是包工頭后,就想做他的妻子了,她頻繁打電話騷擾汪自珍,要逼迫汪自珍主動離婚,給自己讓出位子。
這天,身懷七個月身孕的汪自珍出門買菜,和李艷紅在菜市場相遇,李艷紅不僅當眾嘲笑她,還在爭吵時把她推倒在地上,導致汪自珍當晚就因腹痛前去就醫。
躺在診所輸液的汪自珍心里很委屈,沒想丈夫在接到李艷紅的催促電話后,不僅沒有再照顧她,而是直接就匆匆離開去見李艷紅。
丈夫如此絕情,成了壓垮汪自珍的最后一根稻草,身懷六甲又孤立無援的她,立即撥通老家弟弟的電話,哭訴了自己的遭遇,并讓托弟弟帶上親友來宜興,給李艷紅一個教訓。
2012年1月7日,汪自珍的弟弟汪自強帶著兩名表兄弟從云南趕赴宜興,并拿到了閔遠戶出租房的鑰匙。
1月8日傍晚,幾人堵住下班回家的李艷紅,將人挾持到郊外一處偏僻的荒山上,在雙方一番爭執后,汪自強等人竟狠心把李艷紅扔進廢棄枯井,用石塊、磚頭填埋后致其身亡。
事后汪自強還用李艷紅的手機,模仿她的口吻給閔遠戶發送分手短信,企圖制造李艷紅自行離開的假象。
幾天過后,失聯多日的李艷紅家人察覺到情況異常選擇報警,警方順著社會關系摸排,先是懷疑包工頭閔遠戶作案,可排查不在場證明后將其排除嫌疑。
最終順著最后一通陌生來電,鎖定為云南曲靖號碼,順著線索查到汪自珍一眾親戚行蹤,發現三人案發前后匆匆來宜又倉促離開,他們的賬戶還莫名多出大額錢款。
2012年2月,警方奔赴云南將汪自珍、汪自強與兩名行兇表親全被抓獲。
最終,汪自珍獲有期徒刑13年,汪自強、一名表親被判無期徒刑,另一名表親獲刑10年。
包工頭閔遠戶,只因手里有了幾個錢就嫌棄結發妻子,在認識李艷紅后,他既沒和原配坦誠解決婚姻問題,也沒和情人劃清界限,最終引發了這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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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紅不想踏實打工過日子,妄圖依附已婚男人謀求安穩生活,還主動上門挑釁原配,步步緊逼之下為自己種下禍端,并為此付出了生命代價。
汪自珍本來是婚姻里的受害方,一念之差雇人行兇,弟弟親人皆因她一念之差失去自由,這種極端念頭真是害人不淺啊。
這起案例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希望大家都能遠離婚外情,好好珍惜當下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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