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項目干了13年轉勞務派遣,出了工傷到底算誰的員工?
趙先生自2011年起就在中冶建設的項目上工作,先后在天津兩項目從事經營、預算、招投標、結算等工作。多年間,他的工作內容沒有發生明顯變化,日常對接、工作安排、審批流程也始終圍繞中冶建設公司展開。
變故出現在2021年之后。
公司為了優化用工結構,安排趙先生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派遣回原項目繼續工作。2021年9月起,趙先生先后與兩家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由派遣公司發放工資、繳納社保。
趙先生以為只是“換個簽合同的主體”,自己還是在為建設公司干活,勞動關系應該沒變。
可萬萬沒想到,2024年項目進行用工調整,勞務派遣公司發出了解除通知。這時候趙先生才意識到問題:如果這期間出了工傷,到底該找誰?是找勞務派遣公司,還是找實際用工的建設公司?
更麻煩的是,如果公司說“你是派遣員工,不是我們正式員工”,那工傷認定的第一步——確認勞動關系,就成了天大的難題。
趙先生自己去和公司談,公司說:“2021年之后你就和派遣公司簽合同了,工資社保都是派遣公司給你交的,和我們沒關系。”
談了幾個月沒有結果,趙先生陷入了絕望:在項目干了13年,最后連“是誰的員工”都說不清了?
沒有勞動合同、轉了派遣,工傷認定真的就沒希望了嗎?
面對這樣的局面,趙先生陷入了典型的工傷維權困境:
認定難:公司說“不是我們員工”,沒有直接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人社局工傷科不受理;
舉證難:雖然一直在項目上干活,但簽合同、發工資、繳社保的主體都變成了派遣公司,證據鏈混亂;
耗時長:從勞動仲裁到一審再到二審,走了快一年,家人身心俱疲,維權成本越來越高
不維權,這13年的工齡就白費了,萬一以后真的出了工傷,連找誰都不知道;維權,又怕證據不足,勞民傷財最后還是輸。
這樣的困局,難道就真的無解嗎?
在勞動仲裁和一審都沒有完全達到預期后,趙先生最終選擇了專業力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處理二審。
元甲律師接手后,用哪一招把勞動關系認定下來了?
元甲律所工傷團隊接手案件后,并沒有急于“找新證據”。因為律師們深知:勞動關系認定的核心,不是“有沒有勞動合同”,而是“有沒有事實上的用工關系”。
元甲律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系統梳理并構建完整的證據閉環:從歷年的工作郵件、項目審批記錄、員工信息卡、證人證言,到工資發放流水、社保繳納記錄——所有關鍵材料,一項一項,整理得清清楚楚,形成完整證據鏈。
同時,律師敏銳地抓住了本案的核心法律策略:用“勞動關系三要素”打破勞務派遣的形式包裝。
很多勞動者最怕公司說“你是派遣員工,不是我們的人”,覺得“合同都和派遣公司簽了,肯定輸了”。但元甲律師卻說:簽了派遣合同又怎么樣?勞動關系看的是實質,不是只看合同封面。
什么是勞動關系三要素?
人身依附性:誰安排你的工作?誰對你進行日常管理?
經濟從屬性:誰給你發工資?誰給你交社保?
組織管理性:你的工作是不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
本案中,元甲律師清晰地向二審法院證明了:趙先生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管理鏈條、工作地點在簽署派遣合同前后均未發生實質變化,仍由建設公司進行任務安排、工作審批和日常管理。派遣公司只是承擔了工資代發、社保繳納等手續性工作,核心的用工管理權始終在建設公司手中。
這一招“勞動關系三要素”精準論證,直接打破了“簽了派遣合同就不是本公司員工”的形式迷思——法律看的是實質,不是包裝。
二審法院最終采納了元甲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確認趙先生與建設公司2011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同時,對于企業年金補償、外地施工津貼、部分加班費及結算獎金等訴求,法院也予以支持。
雖然派遣期間的勞動關系沒有全部確認,但這個判決已經為趙先生的工傷維權奠定了關鍵基礎——至少10年的工齡和勞動關系板上釘釘了。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趙先生說:“原來勞動關系不是只看合同簽給誰,而是看實際給誰干活。早懂這個,我就不用走這么多彎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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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所從不做“模板化”的工傷代理,而是堅持“情理法”結合的策略定制:
懂傷者,更懂痛點:用溝通建立信任,用證據說話;
策略定制化,拒絕“模板化”:每個案子、每個傷情,都有專屬取證和訴訟方案;
兼顧效率與結果:不僅幫你打贏勞動關系認定,更幫你快速推進整個工傷理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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