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山公安交警
周末酒醉駕整治行動不打烊
又一批心存僥幸的“醉貓”落入法網
話不多說,即刻曝光
看看這次都有誰“榜上有名”
案例一:醉駕+無證+無牌
![]()
查處時間:2026年5月29日23時17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春華路西段。
駕駛車輛:無號牌輕便正三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彭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23mg/100mL。經查,彭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彭某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照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實習期酒駕
![]()
查處時間:2026年5月30日19時27分許。
查處地點:犍為縣鳳凰路南段。
駕駛車輛:川LK***7小型轎車。
違法駕駛人:劉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劉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5mg/100mL。經查,劉某某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2,初次領證日期為2025年11月25日,目前尚處于實習期內。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劉某某的違法行為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一千六百元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同時,該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其駕駛證將被依法注銷。
案例三:再次酒駕
![]()
查處時間:2026年5月30日20時11分許。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峨太路100米。
駕駛車輛:渝BC***R小型普通客車。
違法駕駛人:肖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肖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2mg/100mL。經查,肖某曾于2019年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肖某的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四:酒駕
![]()
查處時間:2026年5月30日22時19分許。
查處地點:沐川縣中橋街。
駕駛車輛:川LU***7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朱某某。
違法行為:經呼氣式酒精測試,朱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4mg/100mL。朱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五:酒駕
![]()
查處時間:2026年5月30日23時49分許。
查處地點:夾江縣體育路。
駕駛車輛:川LX***9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李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4mg/100mL。李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李某的違法行為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一千六百元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
酒駕醉駕不僅要面臨
吊銷駕照、刑事追責的法律后果
更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賭注
樂山公安交警的查處行動沒有“休止符”
任何時候、任何路段
都別抱僥幸心理
拒絕酒駕,平安回家!
![]()
編 輯 | 沈子涵
審 核 | 劉劍波 趙曉丹
簽 發 | 劉學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