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魏春亮
早上看到一個新聞《69歲、67歲兩國企公職人員鬧離婚,分割近億財產“互揭犯罪老底”》,比影視劇還要荒誕離譜。
一個離婚案,牽扯出近億元巨額資產,涉事雙方把自己送到了紀檢和公安的核查視線。
先來介紹一下雙方當事人:
男方:王某,1954年出生,鐵路和國企資深員工,最終以國電集團副廳級干部身份退休,是妥妥的體制內高階干部;
女方:張某,1956年出生,普通民警,2006年調到上海后就沒上過班,目前已退休。
二人1976年成婚,攜手走過三十余年,2007年低調協(xié)議離婚。
最耐人尋味的是,兩人當時異常“默契”,刻意擱置了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就這樣相安無事蟄伏了十幾年。
本以為是好聚好散的體面收場,可誰知道,就在2022年,男方王某突然舊事重提,一紙訴狀將前妻張某告上法庭,要分割1.4億元夫妻共同財產。
官司從徐州打到上海,雖然資產重新核算過,但總資產估值也有足足9870萬元(核心部分是14處不動產)。
![]()
為了爭奪這筆天價財產,昔日多年夫妻情分徹底清零,二人毫無保留地互揭老底,瘋狂曝光對方的隱秘財富。
當你以為9870萬的涉案資產已經是天花板,沒想到這僅僅只是冰山一角,兩人各自藏匿、互相曝光的額外資產,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男方王某爆料,除了本案涉及的財產外,張某名下還有財產如下:
王某的同事歸還的1000萬元;
某公司退贓至張某個人名下的2500萬元;
某公司退股至張某個人名下的3200萬元;
張某收取的煤炭公司的代理費3000余萬元;
張某借給案外公司500余萬元債權;
張某曾自己炒股虧了六七千萬元。
女方張某也絲毫沒有退讓,反手回擊,指出王某離婚時時取得的財產另有:
河南鄭州房產一套;
北京市宣武區(qū)廣安門大街房產一套。
案外人吳某的400萬元債權;
匯豐銀行理財產品5416409元,匯豐銀行信托基金2013778元;
匯豐銀行單位信托基金250萬港元;
銀行流水3160萬,其中2750萬元從王某股票賬戶中轉出。
看到新聞里的這些數字,我都覺得自己快不認識漢字和數字了。
男方爆料出女方的可核算財產有1.02億元,而女方爆料出的男方財產,不帶兩處房產也有4500多萬元。
更扎心的是,女方炒個股,就能虧損約六七千萬!
男方單單從2007到2008年,一張銀行卡的流水就有3160萬!!
關鍵是這還是爆料出來的!!!
更關鍵的是,這還不帶打官司要分的9870萬!!!!
![]()
明面爭奪的9870萬,夫妻互撕爆出的上億隱形財富,兩相疊加,荒誕程度直接翻倍。
這等斂財能力,這般揮霍力度,早已遠超普通人的想象,離譜到讓人難以置信。
這是普通公職人員該有的手筆嗎?這么多的錢,到底從哪里來的?
兩人一輩子都待在體制內,收入都是公開透明的公職、國企固定薪資,退休后也只有常規(guī)養(yǎng)老待遇。按合規(guī)收入計算,別說上億身家,就連千萬資產都是遙不可及的天文數字。
可他們不但不覺得這里面有任何問題,竟然還敢堂而皇之地拿到法庭上供出來,毫不畏懼,肆無忌憚。
可當被問及這些巨額財富的來源時,夫妻雙方都沒辦法說清。
于是,一場民事財產分割糾紛,演變成一出充滿黑色幽默、細思極恐的魔幻反腐大戲。
看完這個新聞,我只有一次次的震驚,而且震驚到沒有什么觀點的地步了。
這對夫妻要被依法處理,那是沒跑了,他們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與人無尤。
我只是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男方王某的同事歸還女方張某1000萬,好幾家公司退贓、退股、代理費幾千萬到張某名下,這其中必定有利益輸送,除了查辦這對男女,涉事其他人員是不是要順藤摸瓜,也查一下?
不過那都是后話了,能先把這對極品夫妻查辦,就謝天謝地了。
只是他們案發(fā)時都已將近70歲,享了大半輩子的福,最后就算鋃鐺入獄,也值了。
他們被發(fā)現得還是太晚了。
而如果他們不鬧這一出離婚的大戲,說不定他們這輩子就平安著陸了。
所以說,體制內夫妻,不能瞎離婚啊。
一離婚,就容易有利益糾葛,一旦腦子發(fā)熱,就互相爆料,那就是魚死網破啊。
就算是離婚,也要多向高育良和吳慧芬學習,離婚不離家,有共同的利益牽著,就算你有你的小高,我有我的小林,大家也會一致對外表演舉案齊眉,那就會相安無事。
還是太貪婪,還是太沒有約束了。
最后再感嘆一句,當官真好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