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拍,最后還欠50萬,和自己主動賣房,最后還欠20萬,你會選擇哪一種呢。
很多人買房都搞不懂兩個問題:被查封的房子能不能交易?帶抵押有按揭的房子能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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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帶抵押的房子如果要交易,必須先結清貸款,解除抵押,才能走過戶流程,后面有了帶押過戶,時間節省了一大半,這個大部分人已經基本接受并了解了;再后來又出了新花樣,帶封帶押過戶,專門針對法拍房的新模式,也就是說被查封的也可以過戶了。
先說說以前傳統法拍房的弊端,不管是欠債的房主、還是債主、甚至院子,三方都吃虧,弊端特別多。
第一就是流程巨慢,傳統法拍流程,正常最少要3-6個月才能走完,耗時耗力就算了,最后還大概率拍不出去,房子直接砸手里。
第二是資產嚴重縮水,法拍房基本都是七八折低價拍出,成交價本來就低,房主還要額外承擔執行費,各種稅費,一套房子拍下來,房主虧得一塌糊涂。
第三是債主回款也吃虧,房子低價成交,回款金額大打折扣,忙活大半年,債主根本拿不到足額欠款,剩下的債務還是沒法結清,等于白忙活一場。
也正因為這些問題,市面上積壓了海量法拍房,院子的執行壓力也特別大,傳統模式真的太雞肋了,后來就想出了一個絕佳的新辦法:先不讓院子強制拍賣,讓欠債的房主自己找買家賣房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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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之前的老辦法自己賣,根本行不通,因為能走到房屋查封這一步,房主本身就有信用問題,沒人敢信任;房子同時有抵押有查封,正常也沒人敢接手;就算房主找到買家,一旦跑路私吞錢款,誰都沒辦法。但是,現在的帶封帶押過戶模式,完美解決了所有問題,核心就是引入了公證處資金監管,全程閉環、公開透明,全程不用房主碰房款:法拍房正式上拍之前,由欠債房主主動提交自行處置申請;法院對接申請執行人,拿到債主們的書面同意;再聯合四方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全程托管房款;
買房人把購房款全額存入監管賬戶,鎖定無誤后法院直接給不動產中心下發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不動產中心憑法院文件,在房子依舊有抵押查封的狀態下,直接辦理產權過戶,把房子過戶到買家名下;房款已經在監管賬戶鎖定,沒有跑路風險,債主配合解除房屋的查封和抵押;公證處按規則分配監管資金,優先把錢款劃給債主抵扣債務,剩余的余款全部退還給房主,整套流程下來,原來需要大半年的法拍流程,最快15個工作日就能全部辦完,效率直接拉滿!
肯定有人問:如果買家不全款,需要銀行按揭貸款怎么辦?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點!正常帶查封抵押的房子,銀行是絕對不會放按揭貸款的,新模式也專門解決了這個問題:法院會協調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前辦理預告買賣登記+預告抵押登記,等買賣手續全部辦結后,預告抵押會自動轉為正式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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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給總結:帶封帶押過戶這個新模式,是真正的四方共贏,房主不用被動低價甩拍,房價由市場正常成交,能最大程度還清債務;買房人也不用和多人競價,能以合理心儀的價格拿下靠譜房源,撿漏更穩妥,不得不說,這個政策真的是顛覆性的優化,解決了很多資不抵債房主的所有痛點!
如果欠的不多的話,盡量不要被動等待法拍,主動出擊,分期還款,上岸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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