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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祥云縣,4所公辦幼兒園,2026年秋季招生。
報名要帶什么?
戶口本、身份證,這正常。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也說得過去。
但通告還寫了——
在本地購房的,要上傳物管費、水電費繳費票據照片。
個體工商戶,必要時提供一年首、中、尾三個月的經營資金流水。
務工人員,上傳工資流水。
報個幼兒園,要查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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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張老師解釋了:學位有限,滿足不了那么多人,所以要核實家長確實在鎮上上班、居住。
聽起來有道理。但往下聽,就不對味了——
我們主要是針對外來務工人員,鎮上在職在編的正式職工,不需要提供這些材料。
同在一個鎮上工作、生活、納稅,正式職工報個名就行,外來務工人員要扒一層皮。
這叫核實條件,還是篩人?
法律層面,這事根本站不住。
教育部2022年就明文規定: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收入信息。執行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采集信息原則。
工資流水、經營流水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寫得明明白白:收集個人信息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超范圍收集。薪資、經營流水僅法定機關憑法定事由才可調取。
幼兒園是什么機關?有什么法定事由?
它沒有,它只是一個教育機構,不是稅務局,不是經偵大隊。
一個幼兒園要求家長交工資流水,跟一個小區物業要求業主交銀行流水證明自己有錢住這兒,本質上沒有區別。
更深層的問題是:為什么一所公辦幼兒園會覺得查家底是合理的?
因為學位不夠。
祥城鎮4所公辦幼兒園,面對的是整個鎮的入園需求。鎮上容納不了,周邊村民的孩子也想來,學位就緊張了。
緊張怎么辦?正常邏輯是擴學位、增供給。
但這套通告的邏輯是——設門檻,篩人。
學位不夠,不是加桌子的問題,是讓誰坐、不讓誰坐的問題。
而最容易被篩掉的,永遠是最沒有議價能力的那群人。
外來務工人員,沒有編制、沒有戶口、沒有人替他們說話的那些人。
他們的孩子想上個公辦幼兒園,要交工資流水證明自己在打工,要交水電費證明自己住在這兒,要一層一層地把隱私扒開,遞上去,等著審核。
而鎮上的正式職工,什么都不用交。
這不是核實條件,這是用隱私換資格。
6月7日,祥云縣教體局發了更正說明,承認原通告存在部分不規范、非必要的內容,重新調整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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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了,改了,看上去事情解決了。
但問題是——如果不是李女士看到了通告,覺得不對,聯系了媒體;如果不是記者打了電話,寫了報道;如果不是輿論發酵到壓不下去——這張通告會改嗎?
通告是6月5日發的,更正是6月7日發的。中間隔了兩天,這兩天里發生了什么?
媒體曝光了,全網質疑了,熱搜上了。
然后才有了發現不規范、非必要內容的復核。
這叫自查自糾嗎?這叫被發現了才糾。
那沒被發現的呢?去年招生的通告寫了什么?前年呢?其他地方呢?
還有一層更值得追問。
這些工資流水、經營流水、水電費繳費單,家長上傳到哪兒?誰在審核?數據存在哪個系統?誰有權限查看?用完之后怎么處理?刪除還是留存?
通告里一個字都沒提。
一個沒有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的系統,要求家長上傳最敏感的財務數據。上傳了,你的收入、你的支出、你的家庭經濟狀況,全在某個不知名的服務器上躺著。
萬一泄漏了呢?
沒人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寫通告的人根本沒想過這個問題。
在他們看來,收集這些信息就像讓人交一張戶口本復印件一樣自然。
但戶口本上沒有你賺多少錢。
幼兒園本該是門檻最低的地方。三歲的孩子,不分身份,不分貧富,都應該有學上。
但當一個公辦幼兒園用工資流水篩人的時候,它篩掉的不是不符合條件的孩子,而是父母沒有編制的孩子。
學位不夠,不是家長的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不是外來務工人員該承擔的代價。
把缺口轉嫁給最弱勢的人,讓他們用隱私換一張入園門票——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這是把問題推給最不會反抗的人。
改了通告,改不了思路。
下次學位再不夠,他們還會想別的轍。
因為問題的根不在通告,在于——公辦教育資源不夠的時候,第一反應是設門檻,而不是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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