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6月8日,當33歲廣東男子謝家振為妻殉情的新聞時隔一年多再度引發關注后,岳母林女士除了痛恨當年性侵女兒的那個親戚,也后悔自己沒有保護好女兒。
林女士說女兒黃汶雯7、8歲時被二姨夫性侵。小時候不敢說,二姨夫不讓說,還三天兩頭往她家吃飯喝茶,鎮壓她女兒。甚至兩家人還住一棟樓。女兒成長過程中表現異常,多次企圖輕生,到24歲時才告訴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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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和大7歲的謝家振結婚,在他的鼓勵下報案,因為年代久遠缺乏證據無法立案。又被二姨和二姨夫一家各種污蔑,說他們“敲詐勒索”。黃汶雯不堪忍受,2024年12月11日輕生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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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愛她的丈夫謝家振在4個月后的同一天殉情離去。他的原生家庭也有問題,從小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愛,自己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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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最該宣揚的不是什么“現代梁祝”,而是要怎么保護好孩子,怎么給孩子一個安穩、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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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經歷影響人生,有些人自愈能力強,可以活出自信和自我;有些人好像終生就在爛泥里掙扎,走不出過往。林女士承認自己沒有保護好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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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婿謝家振,她也一樣心痛。女兒去世后,她勸過謝家振要想開些,放下過去,去開始新的人生。沒想到謝家振也是一條路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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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對女兒的二姨和二姨夫,林女士沒有一點辦法。除了讓更多人知道他們的“惡”,她無法懲罰他們。
這樣很危險。如果對方告她“誹謗”是能告成的。因為她沒有證據證明女兒幼年被侵犯。
所以這是一個錯失報案時機的遺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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