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6-06-09 10:35:39
信網·信號新聞6月9日訊 6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公布2026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示(第八期),其中,從賀蘭縣旺姐水果經營部抽樣的桑葚檢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鈉。
通告顯示,該批次不合格的桑葚生產日期為2026年4月20日,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651g/kg。糖精鈉的甜度為蔗糖的200倍至700倍,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糖精鈉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使用量多大時有金屬苦味。造成食品中糖精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產經營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圍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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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企查查平臺)
被抽樣單位賀蘭縣旺姐水果經營部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賀蘭縣海吉星物流園內,這是當地大型綜合性農產品批發市場。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賀蘭縣旺姐水果經營部目前已處于經營異常狀態。
鮮果違規使用添加劑現象并非個例。此前,有媒體曝光漳州市龍海區浮宮鎮、白水鎮有楊梅收購點違規使用添加劑浸泡新鮮楊梅。添加劑為無生產日期、無成分表的甜味劑和違禁防腐劑脫氫乙酸鈉。(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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