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相約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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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
電子計價秤計量新規的提醒
新規
提醒
一文
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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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電子計價秤銷售、使用單位,集貿市場主辦者,廣大消費者:
為規范貿易計量秩序,嚴打“缺斤短兩”“鬼秤作弊”違法行為,維護公平交易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JJF2184-2025)《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JJG1204-2025)(以下簡稱“兩項新規”),結合麻栗坡縣實際,現就有關落實要求提醒如下:
一、適用范圍及實施時限
兩項新規適用于文山州最大秤量≤100kg的貿易結算用電子計價秤,涵蓋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門店、流動攤販、便利店等各類從事貿易結算活動所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包括生產、銷售、使用全環節。
2026年1月8日起:實施新型式評價大綱,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新規的電子計價秤,嚴禁售賣無型式批準、“三碼一封”不全、鉛封破損、身份信息異常的秤具。
2027年1月8日起:實施新檢定規程,所有在用貿易結算電子計價秤必須具備開殼自鎖、三碼一封溯源功能,經檢定合格、張貼有效標識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秤具一律停用。
過渡期安排:2026年1月8日前合規生產、檢定合格的舊款秤具,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合規網聯電子計價秤可延期使用至2030年1月8日。逾期全部執行新標準,違規使用一律依法查處。
二、各方主體責任
(一)銷售單位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核驗秤具資質、身份標識及鉛封完整性;建立進貨臺賬,記錄憑證留存不少于2年;主動宣講新規要求,引導經營主體選購合規產品,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
(二)使用主體
全面自查在用秤具,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更換計量器具必須符合新規標準;主動配合強制檢定,過渡期內原型號電子計價秤經強制檢定合格的,可以使用至2027年1月7日;嚴禁私自拆封改裝、使用作弊秤具,杜絕缺斤短兩違法行為,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檢查和檢定工作。
(三)市場開辦方
履行市場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場內計量器具管理臺賬,督促經營戶合規用秤、按期檢定;常態化排查整改違規用秤問題,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
三、新規核心要求
一是開殼自鎖防作弊。合規秤具自帶開殼鎖機功能,擅自拆機將自動鎖機,僅授權人員可合規解鎖,從源頭杜絕非法改裝、加裝作弊程序問題。
二是身份標識全程溯源可查。實行“生產碼、維修碼、檢定碼+防偽鉛封”三碼一封管理,每臺秤具配備唯一身份信息二維碼或RFID芯片,手機掃碼即可查驗真偽和溯源信息溯源標識,標識缺失、信息不符、鉛封破損即為不合格,禁止流通使用。
三是檢定標準從嚴。2027年1月8日起,檢定新增防作弊功能、三碼一封一致性核查項目,嚴把檢定關口,嚴禁違規出具檢定合格證明。
四、監管懲處及投訴舉報
市場監管部門將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從嚴處置違規行為:一是違規生產、銷售未經型式批準計量器具的,沒收違法所得,可處3000元以下罰款;二是使用未經檢定、不合格秤具的,責令停用,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蓄意作弊破壞計量準確度的,沒收器具及違法所得,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三是市場開辦方監管缺位、放任不合格秤具入場使用的,依法追責。
歡迎廣大消費者對計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發現計量作弊、缺斤短兩等情形的,消費者應妥善保管相關憑證,并可通過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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