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有網傳圖片顯示,此前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擺攤走紅的“鵝腿阿姨”在一個團購群內發布群公告,稱因被舉報,“正在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原材料是鴨腿,以后都會給大家寫清楚,介意請勿下單,鵝腿阿姨叫了十幾年了,不存在欺詐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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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新聞,9日晚,記者通過“鵝腿阿姨”團購平臺電話聯系“鵝腿阿姨”,“鵝腿阿姨”應答后將電話交給了易友,記者詢問:“這個截圖是不是真的,賣的真的是鴨腿嗎?”對方回答“對的”。對于后續如何處理,其稱“后續會有通知”。
記者又詢問是一直賣鴨腿,還是何時開始賣鴨腿,對方回答:“鵝腿阿姨這個名字叫了十七八年了,怎么可能一直賣的都是鴨腿呢?”記者追問那是何時開始賣鴨腿,對方稱“后續會有告知的”。
有網友發布的群聊記錄顯示,疑似“鵝腿阿姨”曾于2024年、2025年等發布群消息顯示“鵝腿到了”等。記者查詢鵝腿阿姨團購頁面,頁面顯示“11518次接龍”。最新一次接龍中,接龍商品包括“阿姨烤的辣腿”“阿姨烤的不辣腿”,均未顯示鴨腿或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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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報道顯示,“鵝腿阿姨”本名陳秀鳳,長期在北京高校周邊擺攤賣烤鵝腿。2023年11月,因原本在人大、北大周邊賣鵝腿,后來去清華附近送預訂鵝腿,引發清華、北大、人大等高校學生在社交平臺上調侃“爭搶鵝腿”,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2024年,“鵝腿阿姨”受邀在北大演講,談創業經歷。在演講中,“鵝腿阿姨”熱情地向同學們講授自己這些年的“生意經”:一是講規則,和同學們建立信任關系。好多同學信任我,才會在鵝腿群里直接轉賬付錢,大家形成良性的信任。二是保證做良心活,就是要有高品質,不能讓顧客遇到食品安全的問題,這也是特別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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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羊城晚報記者表示,若“鵝腿阿姨”所售產品實際為鴨腿,但是其本人以鵝腿為名已經經營數年,對外已經形成一定的影響力,其明知會誤導消費者對原材料產生錯誤認識而并未澄清,消費者有合理理由信任原料為鵝腿,涉嫌構成欺詐消費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退還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額外支付購買價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增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如果其售賣鴨腿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還可能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需要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文|記者王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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